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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丁忧制度是儒家凶服丧礼与职官管理制度相结合的产物。至明朝,官员丁忧制度日趋完备,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明朝通过罢相、设厂制卫等措施进一步强化皇权,而“礼乐制度出自天子”是“融礼于法”的基本指导思想。1平民皇帝朱元璋的个人经历,使得明朝典章制度深深地打上了“实用主义”的烙印。因此,追求高效、廉洁,是职官管理所追求的目标。丁忧制度即是在此背景下改革发展的。夺情之典,则是背“丁忧守制”之儒经的权宜之计。作为广义的“丁忧制度”,其运用在明朝亦具有自身特色。笔者以“制度”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及落脚点,并将本文分作三个部分,对明代的丁忧(夺情)制度进行考论:第一部分,明代官员丁忧去官守制制度考略。此部分主要从官员丁忧守制的丧服范围、守制的时限、报丧的程序、守制因礼的禁止行为四个方面进行论述,以从程序和实体上全面把握明朝丁忧去官守制制度:较前朝,“父母及祖父母承重者丁忧”的丁忧守制的丧服范围有所缩窄;重保结、严勘合的报丧程序强化了国家对丁忧官员的管理。这正是明代强调行政效率的表现。而守制期间的禁止行为,则体现了礼法结合的基本特点。第二部分,明代官员服阕起复复官制度考略。此部分,笔者在明代职官管理制度范畴内对“起复”的用法及词意进行辨析,梳理出官员起复复官制度在程序上分为服满赴部候补听用、复除任职两个步骤,进而对此两步程序分别论证。正因丁忧是官员仕途的自然中断,“同品对调”的复官方式即是重视行政效率以及兼顾官员积极性的良好机制。但同时亦存在原地原职或者升品复官的例外情况,主要出现在阁臣要职、贤能官员以及部分需具备专业技能的官职之间。第三部分,明代官员夺情制度述略。夺情是官员丁艰视事的特殊制度,乃广义的丁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夺情来源于儒家“经权”思想,“经权”是原则性与灵活性合一的结果。金革夺情是先儒反经行权之经典。而在明朝,除遇金革之事而夺情外,股肱要职官员、具备专业技能之官职亦时有夺情之例;其中宣德、正统、景泰年间,吏民奏保夺情、官员间保举夺情盛行,进而衍生出诱挟、夤缘夺情,成为贪恋权位之中低级官员营求夺情之手段。夺情官员虽“居官食禄,与见任不殊”,但亦受丧礼之约束,“乞终制”之惯习及“不从吉”之禁忌体现了“经中有权,权中有经”。总言之,明代丁忧制度特重兼顾行政效率,并以效率优先作为其改革的目标。此是明代丁忧制度最显著的特征。反经行权之夺情,亦是依固定之情理而启用。“经权”思想,则是一种朴素辩证的思维方法,具有自身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