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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逐步推进,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劳动关系也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尤其是目前经济下行和劳资矛盾的复杂化、激烈化对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提出了挑战。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其和谐与否关乎着社会经济能否稳健发展。因此,要改善劳动关系,加强劳动关系管理,化解劳资双方矛盾,将劳动争议的危害降到最低,是政府在应对新形势下的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方面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学术界亟待研究的课题。本文从和谐社会视域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角度出发,以劳资冲突理论、桑德沃理论模型、风险管理理论和和谐社会理论为基础,提出研究假设。通过访谈法和调查问卷,搜集相关数据。运用因子分析法进行降维,然后采用回归分析法确定对邢台地区劳动争议预防机制有影响的六个因素,对构建本地区劳动争议预防机制提出相应建议。研究发现,劳动者通过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可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企业建立合理的规章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可以有效地将劳动争议化解;针对劳动者更偏向于选择“非制度化途径”来解决劳动争议,尤其是选择与企业自行协商的特点,企业劳动争议委员会成为劳动者提供申诉权益的重要渠道;作为劳动者的代言人和维护人,企业工会在劳动争议预防机制中的作用不可替代,尤其在协商和调解这两方面;政府人社部门和监察部门在法律政策的制定、宣传和监督方面有着主导作用。为提高劳动者和企业法律意识,监督企业合法用工,推进劳动争议预防机制的建立健全,以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谐方面提供基础性保障。构建劳动争议预防机制可以从劳动者、企业、工会和政府四方面采取以下措施:第一,要提升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鼓励劳动者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增强劳动者的自我保护和预防能力;第二,企业应建立合理的规章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从源头上降低劳动争议的发生率;第三,推动工会全程参与劳动争议预防及处理工作,发挥其在协商调解中的重要作用,也为劳资双方提供平等协商的平台,提前预防矛盾的发生或使矛盾双方通过对话和解,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第四,完善政策、法律的制定,通过加大宣传和咨询力度提升劳资双方的法律意识,将劳动争议预防的理念深入贯彻到企业和劳动者。同时要加强对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情况的检查,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劳动秩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