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采用文献学与文艺学相结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依据可见文献资料来考察中国小说观念在宋代之前的原貌,梳理出小说观念发展的脉络与规律。在结构处理上,既从宏观研究的层面对小说观念的流变作纵向考察,也从一些具体的作家、作品入手,对其中反映的小说观念作个案研究。论文的研究注意点面结合,从问题出发,力图避免流于一般的小说史书写模式。正文部分共分六个章节:第一章主要对目前研究中存在的两个误区进行辨析,认为神话与诸子寓言都非中国古代小说的起源。通过对这两种误解的产生进行分析与讨论,指出以西方叙事小说观念为标准衡量中国古代小说,不符合中国古代小说的特点,违背了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忽略了方法论对中国古代小说研究的指导意义。在厘正讹误的基础上,梳理了先秦时期小说的原貌与特征,认为先秦小说的观念与特征,大致和《汉书·艺文志》所体现出的汉代小说观念相符,且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延续性。小说的主要表现方式是记言和记事两大类型,而以言说理和以事说理的社会功能成为小说观念在形成初期的核心特征。第二章主要讨论汉代小说观念。刘向、刘歆父子对西汉校书成果的总结,即《七略》和《别录》中的学术观点,被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继承,并基本建立了中国小说学体系的最初规模,奠定了以“小道”为其性质及判断标准的核心特征,成为中国小说学后来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在讨论过程中,又利用出土文献重点探讨了目前研究中“稗官”与小说发展的关系。此外,对小说最初的性质类别归属(在子史之间的游移状态)进行了剖析,认为小说在产生之初,较之诸子之说,更贴近于古史的特征,只是由于《汉书·艺文志》将史籍依附于“六艺略”的“春秋家”类,史学尚未独立于经学,加之小说由于形制及功用的局限,无法再依附于经学之下的史学,只能归属于“诸子略”的九流之末。第三章对魏晋时期的小说发展状况进行探讨,主要从两个角度展开。首先对曹植“诵俳优小说数千言”之事的厘正分析,利用出土文献中的人物俑和画像石等实物资料,认为“俳优小说”是小说称谓的第一次泛化使用,其内容并非俗赋,其表现是早期曲艺形式。其次讨论了本时期小说创作的一个鲜明特征,即追求史书书写的实录原则,而史书的编撰却出现了不再固守狭义实录的趋向,尤其是记录鬼神题材的作品大量入居史部。通过讨论,认为本时期的小说已经出现了新变的因素,小说的流变发展已经萌发。第四章对南北朝时期的小说流变展开讨论。学界以往对南北朝小说发展的考察,大抵沿袭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的框架布置,以志怪小说与志人小说两大类题材作为主要研究方向,缺乏对小说发展总体脉络的宏观把握。本章突破了上述研究瓶颈,认为中国小说观念的重要嬗变与体系构建的逐步完善,都可以在这一阶段找到奠定其基础发展的线索。因此集中从史注对小说的接受、文论对小说的接受、文集对小说的接受等问题出发,努力突破既有研究思维的框架桎梏,从宏观上对该时期小说的流变和风貌作一系统考察,力图还原这个时期小说发展的真实面貌。此章选取本时期出现的第一部小说书的注本,即《世说新语》刘孝标注;本时期出现的第一部汇集各类题材的小说总集,即殷芸《小说》,这些往往不同程度被研究者所忽略的对象,并重点考察了介于《汉书·艺文志》与《隋书·经籍志》之间最能反映本时期小说观念的唯一书目《七录》,从文献与文学的角度重新解读这篇书目所体现出的南北朝小说观念。第五章阐述了唐人编修《隋书·经籍志》所体现的小说观念,认为唐人总结了汉代以来小说观念,小说学体系构建趋于完善。《隋书·经籍志》的编成,反映了唐人小说观念的最终确立,唐人从三个不同层次丰富了汉人建立的小说体系,给予小说发展的合理性支撑点,为小说体系的完全建立开创了一个新局面。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分析了唐人小说观念建立后的接受与改造情况。一方面,以刘知《史通》作为研究个案,考察刘知幾的小说认识没有超越《隋书·经籍志》与《旧唐书·经籍志》所表现出的唐人小说观念,他在《史通》中的论述,除去涉及到的一些“小说”名称,往往只是对正史之余的史料的泛称,并没有体现出独特的小说观,更不能说对小说进行所谓的分类。今人研究小说的误区,正在于对刘知幾援子入史的泛史料观没有准确的把握。另一方面,以《史记索隐》、《史记正义》与《文选》李善注为例,考察其中援引小说的情况,借以从不同的角度,从观念接受的侧面,探讨唐人小说观念的滋生与发展。最后,以《日本国见在书口录》著录小说为例,对唐人小说观念在本时期内的域外影响作出初步分析。第六章主要讨论了宋人对汉唐小说观念的突破。首先通过宋人对《崇文总目》及《新唐书·艺文志》的编撰,引杂传入小说,为小说赢得了一种标志性的文体依据。叙事文体的引入,不啻于对唐人小说之学的重建,而这正是传统小说观念向近现代小说观念转变的关键。接着考察宋人小说观念下的唐代传奇作品的接受与认知情况,对杂传体作品与传奇作品的关系作深入思考,并指出其文体的相承性。对宋代小说观念建立后的小说发展与接受情况,选取杜诗赵次公注引小说之例,作个案研究。最后,运用文献学和文艺学相结合的方法,以“牛郎织女”非殷芸《小说》佚文,作出详细考察,讨论宋代小说指称的进一步泛化,及学界长期以来对古小说辑佚方法存在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