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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行业,其中的公共道路又是与公众生产生活以及出行最为密切的交通方式。目前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某种程度上是以“市”(municipality)为基本单元的,而绝大多数的市都是由农村地区和城市地区组成,且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公共道路被人为的划分为公路和城市道路两个标准迥异的体系,在城市化过程中,这种二元管理体制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珠海市是我国城市中一个较为特殊的例子,经济发展程度高,城市化程度从人口比例来说已经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水准,但从城市化区域来说,绝大部分地区仍是乡村地区。公共道路二元管理体制也给珠海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带来了一定的阻碍,而珠海已经尝试对公共道路进行一体化改革,但仍未进行彻底。本篇论文撰写的目的,就是借鉴国内外成熟的公共道路管理体制,结合本人珠海公路部门工作的亲身经历,充分运用行政学、管理学尤其是近年来方兴未艾的“整体政府”理论,对珠海目前的公共道路管理体制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适合珠海实际的一体化公共道路管理体制改革思路,为该领域的研究与决策做一些有益探讨。本文首先对我国公共道路二元管理体制特点进行了描述,其次对珠海市的公共道路管理体制的变革进行分析研究,归纳和总结当前珠海市公共道路管理体制的现状,发现其在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再次,采用比较研究法,分析了国外部分发达国家和广东省内部分有代表性地市的公共道路管理体制。最后,利用组织理论和对比研究,结合珠海市情,提出完善珠海市公共道路管理体制的改革建议:一是建立健全地方公共道路法规,制定《珠海经济特区公共道路条例》;二是准确定位公共道路管理主体,设立珠海市公共道路管理局统筹全市公共道路管理;三是根据不同层级公共道路的作用,合理分配公共道路事权;四是在公共道路管理局与交通运输、市政、公安交警部门之间合理划分职责;五是根据公共道路管理工作的特点设置公共道路管理机构;六是完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人事管理制度以及养护市场化改革等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