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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公司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从本质上说,公司是投资者、债权人、职工乃至社会公众等诸多主体之间利益的载体,而这些利益本身,既具有某种一致性,也有可能发生冲突。在公司终止阶段,由于维系各方主体之间利益一致性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各方主体的利益冲突往往体现得更加明显和剧烈。在实践中我们已经看到,公司终止阶段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问题,其结果不仅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而且也同时损害了股东、职工乃至全社会的利益。 公司清算制度正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作为公司终止的必经程序,清算制度通过一系列严格而公正的程序设计,使投资者、债权人、职工乃至社会公众的利益得到有效的维护。从发达国家公司立法的现状来看,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均对公司清算制度作了系统而科学地规定。反观我国,虽已初步建立了公司清算制度,但毋庸讳言的是,同发达国家的清算立法相比,该项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其中的许多规定还显得非常粗糙、不成熟、不合理甚至存在错误,一些必要的制度也没有得以建立。本文以利益平衡的理念作为指导,采用理论联系实际、比较法学、法解释学的研究方法,在总结既有成果的基础上,详细探讨了围绕公司清算所产生的主要法律问题,对我国公司清算制度的现状进行了评析,并针对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公司法律制度作出微薄贡献。 本文除前言与结束语外,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公司清算的一般理论。首先,对公司清算及其两个相关概念——公司解散和公司终止进行了界定,分析了这几个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探讨了公司清算的类型。其次,从宏观与微观两个角度,对公司清算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作者认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思想与公司社会责任的观念构成了公司清算的理论基础。再次,以利益平衡的理念作为分析基点,系统分析了公司清算制度所具有的三个方面的功能。最后,对公司清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与效益原则进行了探讨。 第二部分——公司清算的主体。本部分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公司清算的组织者——清算人进行了分析。首先,研究了清算人的确定问题,重点分析了清算人的产生方式和清算人的范围这两个问题.其次,探讨了清算人的职权与义务问题,并且将清算人与正常状态下的公司蓝新目对比,分析了清算人职权与义务所具有的特点.最后,对清算事务的决定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 第三部分一一公司清算的程序.本部分主要从比较法学的角度,对公司清算程序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分析.作者将公司清算中的程序问题分为一般胜程序问题和梢拐组性程序问题在叫般性程序方面,首先研究了清算的启动问题,对清算启动的原因和法律效果进行了分析.其次研究了清算的终结问题,指出了清算终结存在两种形式—正常终结与非正常终结,并重点分析了清算终结的确认问题.在梢拐」性程序方面一在借鉴国夕院进立法成果的基础上,对登记制度、通知制度与文件保管制度进行了探讨。 第四部分一一公司清算中的法律责任.本部分主要从实务的角度,对公司清算中的民事法律责任问题幽于了系统研究.首先,对公司清算中最主要的一类法律责任—清算人责任进行了分析,详细阐述了清偿责任、赔偿责任和承诺清偿责任。其次,对清算中的股东责任进行了分析,重点探讨了妨碍清算的法律责任与投资不足的法律责任。最后.,对第三人在清算中的法律责任进行了简要论述。 第五部分一一我国公司清算制度的现状与完善.本部分是全文的总结与提升。首先,对我国公司清算制度的现状进行了评析,在笔者看来,我国现行公司立法虽已初步建立起公司清算制度,但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尚且存在较大的差距,并一孙睛权人、股东、社会牙」益保护这三个角度进行了详细地分析和论证。其次,对我国公司清算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即在借鉴国夕院进经验的基础上,以利益平衡为中心,重构公司清算理念,完善公司清算中的程序立法以及构建完善的公司清算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