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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洗钱犯罪这个产生于上世纪的新型犯罪也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浪潮疯长起来,其影响之大,危害之深,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越来越多的国家注意到了洗钱犯罪的危害性,把反洗钱作为其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的核心内容,我国也在2006年10月31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可以说,反洗钱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打击经济犯罪的一项核心任务。而纵观现代国际社会,各国反洗钱立法以及相关国际公约在反洗钱的诸多问题上还存在很多未统一的认识,而正是这些差异给洗钱分子打开了方便之门,所以,打击洗钱犯罪还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本文基于对现代洗钱犯罪的表现形式、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分析,立足本国立法,对比先进国家的反洗钱立法以及相关的国际公约,对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范围,以及反洗钱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探讨,并对完善我国反洗钱立法提出了一些个人建议。全文分四章,共三万余字:第一章首先阐释了洗钱犯罪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洗钱犯罪的本质特点。由于各国有着不同的法律制度和历史文化,所以洗钱犯罪在各个国家有着不同的内涵,本章中主要列举了一些重要国际公约和一些相关国家立法对洗钱犯罪的定义,通过对比这些典型反洗钱立法关于洗钱犯罪的表述,全面解释了洗钱犯罪的内涵。其次,本章着眼现代社会的实际情况,总结了现代洗钱犯罪的一些主要表现形式,尤其对一些新型的洗钱方式,如:电子洗钱、网络洗钱等做了重点阐释。再次,本章通过列举详实的数据资料和案例阐释了洗钱犯罪的现状,真实的反映洗钱犯罪的数额之大、危害之深、影响之广。同时,在明晰其现状的基础之上,笔者分析了近年来洗钱犯罪呈现出的发展趋势,如:组织性、专业性加强等。最后,本章分析阐明了洗钱犯罪的危害性,洗钱犯罪不但侵害一国的经济金融秩序,同时它又是其上游犯罪的温床,为其他犯罪提供经济支持,其危害性更甚一般的刑事犯罪。我们明确了其危害性,也就明确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第二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大陆法系相关国家立法和英美法系相关国家立法两个侧面,列举了一些典型国家的反洗钱立法情况与其立法特点,如:美国、英国、德国、瑞士等等,并简单分析了其优点所在,为下文分析全球反洗钱立法趋势提供了理论支持。第二部分主要着眼于对比阐释相关的反洗钱国际公约,通过阐释几个对全球反洗钱工作具有跨时代意义的国际公约,如:《联合国禁毒公约》、《资本洗涤问题金融特别工作组四十条建议》等,明确了国际社会反洗钱工作的努力和发展方向,为下文笔者对比我国的相关规定并提出其立法建议打下基础。第三章首先概述了我国反洗钱立法的历史沿革,简述了我国反洗钱法律制度体系的建立过程。其次,本章重点评述了我国新近颁布的反洗钱法在金融监管、扩大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范围、建立专门的反洗钱监督机构等几个方面取得的成绩,客观的评价了我国反洗钱法的进步与创新,同时,在肯定其成绩的基础上,也指出了几点不足。第四章详细阐释了笔者关于完善我国反洗钱法律制度体系的几点建议,建议共分两个方面。首先,是关于我国现行反洗钱立法的完善,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笔者认为应当进一步扩大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的范围,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并从法理的角度分析了其必然性和可行性。其二,设立过失洗钱罪。许多发达国家都存在类似的规定,并且,这样的做法有利于完善洗钱犯罪相关的刑事责任制度。其三,关于提高洗钱罪的法定刑。时至今日,洗钱犯罪的危害性已经远远大于当初立法者们的想象,提高其法定刑有利于更好的抑制犯罪。其四,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没收制度。其次,是在前文分析先进国际立法的基础之上,从宏观的国际司法合作角度提出一些个人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加强各国关于认定洗钱犯罪法律制度的一致性。其二,合理规定对跨国洗钱犯罪的刑事管辖权。其三,建立科学的资金追回体制。其四,广泛开展其他司法协助,如:调查取证,引渡等。在本章最后笔者还提出,遏止洗钱犯罪还需要在很多非法制层面积极开展合作,需要国际社会建立长期和广泛的合作机制,逐步建立统一的反洗钱意识,创造良好的反洗钱环境,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标本兼治,彻底遏止洗钱犯罪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