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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依法治国的理念进一步完善,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林高校的法学教育也紧跟时代脚步,为社会培育了许多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但是,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三农问题、西部大开发等宏伟战略的深入推进,农林高校在法律人才培养上还有许多问题要深入研究。农林高校的法律人才培养应该不断创新,寻找出符合自身办学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法。这不仅是高等法学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西部大开发、“三农”问题推进过程中的迫切需求。本文以农林高校法律人才为对象,基于农林高校法律人才培养的现实意义,借鉴了国外部分国家如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经验,剖析了我国部分农林高校法律人才培养的现状,并通过对农林高校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方法、课程设置、考核和评价体系、学制设置、师资力量、就业方向七大方面的探究,初步了解了我国部分农林高校法律人才的培养的内容。通过调查问卷数据分析的结果,发现了农林高校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培养目标定位模糊、学制设置、课程体系设置不合理、教学方法单一,师资力量薄弱、考核和评价机制不完善、学生毕业竞争压力大”等问题。最后通过分析,提出我国农林高校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改革建议,其中包括“明确培养目标,凸显农业优势;建立以“农”为特色的实践课程体系;加强学制建设,突出农业优势;改革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优化师资结构,提升师资力量;完善考核和评价机制;结合农林特色,拓宽就业途径七方面。对现有的单一法律人才培养进行改革,立志于树立以“农”为特色的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的培养特色,构建符合农林高校实际情况、具有示范意义的农林高校法律人才培养范式,为农林高校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