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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公司制企业倡导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但自从两权分离之后,并存在了经营者和所有者的利益冲突导致的委托代理问题。随着委托代理问题日趋严重和复杂,股票期权激励随之诞生。虽然股票期权激励在我国上市公司中逐步推广,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环境、各种法制法规和公司治理结构等的不完善,对管理层的股票期权激励带来激励效用的同时也存在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经理人股票期权合约需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条件,而大部分企业都只将会计盈利作为期权绩效考核指标,管理者有可能通过盈余管理行为,使股票期权激励成为输送利益的福利安排和渠道的手段,造成了管理者新的道德风险。 在此背景下,本文对股票期权激励下的盈余管理手段和动机进行了理论和实证研究。本文通过回顾股票期权激励的盈余管理效应及盈余管理手段和动机相关的主要研究成果,阐述股票期权激励原理及现实基础,分析了股票期权激励下的盈余管理产生原理。在此基础上,本文以期权绩效考核指标作为盈余管理路径研究股票期权激励下的盈余管理手段及动机。回答股票期权激励是否能真正提高企业业绩,高管是否通过盈余管理手段提高期权绩效考核指标,进而达到提高自身薪酬的目的。 以我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本文得出如下结论:(1)利用描述性统计和配对样本T检验的方法发现股票期权激励的实施只能提高期权绩效考核指标,不能提高资产获现率和市场价值,股票期权激励的实施增加了代理成本。(2)利用操纵应计利润指标衡量期权绩效考核指标的提高是高管进行盈余管理的结果。(3)利用回归模型研究高管薪酬仅与期权绩效考核指标相关。通过实证研究,说明股票期权激励的实施不能真正提高企业业绩,从而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实施股票期权激励企业的管理者通过盈余管理手段,提高期权绩效考核指标,满足行权条件从而增加高管自身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