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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国力不断攀升,房地产市场也随之逐渐成熟,国家和社会公众对房地产行业资产的会计确认、计量和相关重要信息的披露问题越来越重视。在这个契机下,我国在2006年颁发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增加了投资性房地产这个概念,新准则规定将投资性房地产从固定资产或存货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核算,并且规定企业在满足条件时可以选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这样能更好的反映企业投资性房地产这部分资产的真实价值,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符合我国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决策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文在国内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分析了投资性房地产和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基础并将国内外准则上的差异进行对比,为后文的分析奠定做铺垫。然后结合上市公司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方面的应用情况并分析企业不选择变更计量模式的动因,进而发现投资性房地产在现实运用中存在的问题。本文以中航地产为基本案例,再结合其他采用公允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给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所得税等方面带来的财务影响进行相应的佐证。最后从准则操作性的提高、有关投资性房地产带来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税收政策的改革、监管部门的加强作为和人力资源的构建等方面对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完善提出相关建议。通过对案例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发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能够改善企业的资本结构,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为企业的融资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同时由于我国房地产行业处于上升阶段,所以每期的公允价值变动基本都成正向增加,这部分增加的未实现的收益对企业当期利润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由于准则并没有规定公允价值获取的唯一途径,所以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允价值确认方法杂乱无章,并且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信息披露不完全。本文希望通过分析研究案例中航地产得出的结论能够为其他上市公司在选择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时提供指导,并且希望提出的相关建议能够帮助完善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