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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的实践经验证明,总量控制在控制污染、保护环境、协调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是保护大气环境质量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对策。严格意义上说,我国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可分为目标总量控制与容量总量控制,无论是目标总量控制还是容量总量控制,其核心问题是如何科学合理的把总量污染负荷分配到各个区域或排污单位,可以说大气总量控制的真正意义是污染负荷的分配,进一步说,可看作是一种环境资源的分配,分配结果与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制定及污染纠纷的解决等问题密切相关。
排放指标的合理分配是实施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权交易的重要基础,总量分配理论和方法已成为总量控制的一个重要课题,探讨如何科学合理地分配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能满足国家空气环境质量管理和大气污染控制的需要,对总量控制制度在我国的贯彻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
目前尚未有将目标总量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地区的具体办法,从总量控制的“区域性”概念来看一种公平有效的分配方法,应当兼顾区域间实际存在的差异性,制定区域总量指标分配方案时,应综合考虑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等多种因素。对于总量分配方案的公平性评价目前缺乏定量化依据,本文应用经济学Gini系数和Lorenz曲线的概念定量评价污染物总量分配公平性的方法,以“十一五”期间广东省环保局下达到珠三角各城市的SO<,2>总量分配方案为评价对象,考虑各地的环境容量、排放现状、人口和国内生产总值因素(GDP)。结果表明:分配方案比较合理,但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属性角度来看分配方案不够均衡,需进一步调整。
容量总量控制是环境质量管理的必然趋势,公平与效益是污染负荷分配的基本原则,但两者通常难以取得一致。城市点源大气污染物总量分配方法根据其基本原理的不同,可分为A-P值法、平权分配法与优化分配法,我国目前的大气污染物削减量分配并不能很好兼顾公平与效率。本文在分析总结各自优缺点的基础上提出一种较为合理的新方法,选取珠三角CC区12个主要污染源的SO<,2>分配为例,对总量控制中削减量的分配问题进行模型研究。新方法将A-P值法、平权分配法和优化法三种方法有机结合,分为三级:一级控制是通过改进的A-P值法,使总量控制中各点源基础允许排放量的结果更为精确;二级控制以多源模式为根本依据,确定各污染源对控制点的浓度贡献,进行平权分配;三级控制综合公平、效益与环境质量,引入公平性模糊定义,对各种源强优化方案进行评价,公平的定量化有助于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方案。
通过实例分析,本文提出新的分配思路简单实用,能兼顾公平与效率,但实际应用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