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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已成为必然.外资银行大量涌入在带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给中国货币政策实施、国际收支平衡以及金融风险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另外,外资银行本身具有与国际金融市场联系紧密,服务多元化、技术手段先进以及金融创新能力等与国内银行不同的特点.因此,如何依据中国国情,在对外资银行逐步实行国民待遇原则的背景下,如何对其实施有效监管,防范与化解金融危机,是一个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意义的课题.该文首先通过对外资银行监管含义、理由、价值取向以及原则等方面的论述,得出了外资银行监管不同于内资银行监管的结论,此为第一部分--概论.对外资银行要特别监管,那么监管主体是谁?监管体制如何?论文第二部分通过对美、日、英等国的监管体制的比较分析评价,得出当今世界外资银行监管体制的发展趋势--混业监管,并由此提出了完善中国外资银行监管体制的对策.监管主体对外资银行要监管什么?接着文章第三部分给了答案:市场准入,业务运营以及市场退出.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服务自由化是当今世界发展不可逆转的潮流.在此背景下如何在放松管制(deregulation)与加强监督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点,这是论文第四部分要考虑的问题.另外,即将于2005年正式出台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将会对世界银行业产生巨大影响.外资银行监管如何应对,文中有前瞻性论述,做到未雨绸缪.学术研究的生命在于为实践提供相应对策.最后,文章第五部分在论述上述问题的基础上,对完善中国外资银行监管法制提出了若干应对措施,包括:按逐步实行国民待遇的思路完善中国外资银行立法体系以及具体法律法规,明确中国外资银行监管目标、原则,完善与母国监管合作以及综合监管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与存款保险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