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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督是行政权力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审计整改检查是确保审计监督到位的关键。近年来,政府审计工作在广度上逐步涉及国家治理的各个重要领域,但各年度审计部门发现的问题仍具有很高的相似性,也就是说审计发现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审计整改检查效果不佳。县级审计机关作为最基层的审计机关,审计环境较为复杂,审计整改检查难题更为普遍,同类型问题屡禁不止。 本文以县级审计整改检查制度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研究法、对比研究法和访谈法,运用公共受托责任理论、政府审计理论,采用“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的逻辑顺序,结合惠安县审计机关整改检查的具体数据及实例,从审计整改检查责任划分、需报告事项及期限、部门协作、后续督查、问责及结果公开等方面对惠安县审计整改制度及特点进行剖析。文章得出由于部分地方政府对审计整改检查工作重视不足、整改效果缺少客观判断依据以及审计整改监督体系不健全等原因,基层审计整改检查制度普遍存在着法律法规及政策支撑不足、缺乏整改程度衡量标准、整改检查实际操作性有待提高等问题。针对出现的问题,文章相应的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从充分运用现有法定职权、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县级审计整改检查内容和方式等方面规范县级审计整改检查,从确定问题整改目标、判断整改措施是否合规等方面初步建立审计整改检查效果评价体系,以及从合理调配审计力量、形成检查合力、强化责任追究、推行结果公告等完善审计整改检查监督体系。旨在通过研究,提供关于完善县级审计整改检查制度的些许参考意见,引起有关人员的共鸣及思考,共促问题的实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