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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30日,创业板正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一部分。伴随着首批28家公司上市,创业板的各种隐患也浮出水面:高市盈率,高发行价,高超额募资,频繁的高管辞职套现,退市机制的不完善,上市后业绩变脸等等,将其推向风口浪尖。面对诸多成长性压力,创业板公司逐渐由内生式增长转向外延式扩张。创业板企业在公司特征及板块制度均与主板市场有所不同,我国企业并购特征与传统西方并购动因理论也不尽相同,所以本文从创业板公司的特征角度来研究越演越烈的创业板并购潮的影响因素,分别检验了创业板公司发生并购的影响因素,选择并购模式的影响因素以及并购频次的影响因素。本文首先对几种主要的并购动因理论进行梳理,西方传统的并购动因理论主要有协同效应理论、交易成本理论、过度自信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市场势力理论等。不同于西方发达的资本市场,我国企业具有其独特的并购影响因素,主要来自于:解决国有企业经营困境;市场经济的推动;企业、政府、市场的共同作用等。不同国家不同发展阶段资本市场的不同板块都决定了并购行为的不同。本文在综合梳理了已有并购动因理论的基础上,在第四章从高超募、高估值、成长性压力三方面创业板公司特征的角度来分析其对并购行为的影响作用。其次,实证部分建立三个模型,检验自2009年10月3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上市的创业板公司的803起并购事件的影响因素,选择了超募率、市盈率、市净率、主营业务增长率四个自变量,以及每年是否并购、并购模式、每年并购频次三个因变量,建立三个模型,检验高超募、高估值与成长性压力对创业板公司并购发生,并购模式选择,并购发生频次的影响。描述性统计与回归结果得出以下结论:高超募与高估值是正向影响并购的发生,但成长性压力并不会迫使创业板企业发生并购;超募越多企业越倾向于选择混合并购模式,而主营收入增长率较低的面临成长性压力较大的公司更倾向于选择纵向并购模式;超募越多,估值越高,成长性越好的公司并购越频繁。最后,针对实证结论,提出启示与建议,创业板公司利用高超募扩大公司规模与实力,通过频繁并购来获得产生协同效应。超募资金并没有被公司有效合理地运用到主营业务中去,这需要法规与监管部门的监察来规范。高估值为创业板公司的并购创造了有利的的条件。成长性的提高与并购频次的增加是相辅相承的关系,并且,成长性低的公司倾向于纵向并购,是企业在降低风险与成本的基础上,使企业焕发活力的方式。为促进创业板公司并购的规范化,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本文提出了若干建议,政府应健全创业板并购法律、制度;政府需合理引导创业板公司并购再融资;政府要加强监管,健全发达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创业板公司并购前要规范目标资产的价值评估;并购中应注重主营业务的契合;并购后应重点进行后续整合。后续还应在数据期限的扩展,并购影响因素的扩展,并购影响因素对并购绩效的影响等问题上进一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