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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根据消费者获得和使用药品的权限,以及药品自身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国家法律规定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消费者可以在药品零售企业凭借医师处方购买处方药,但是由于我国存在以药养医的情况,药品零售企业缺乏稳定的处方来源,在处方管理上存在一系列问题,影响用药安全,因此有必要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的处方管理。本文首先论述了处方药处方管理的相关理论及政策,介绍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概念,处方管理的概念以及药品零售企业的概念,并介绍了《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处方药处方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然后本文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处方管理中存在处方未经执业药师审核,未正确处理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处方的审核签字不完整,处方未按规定进行保存备查,未按照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票、账、货管理不相符,并进一步分析了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指出相关政策、规范的舆论宣传不到位,相关法律、法规不完整,缺乏配套措施,经营者自身的利益、道德带来的影响,以及缺乏足够的、高素质的执业药师。之后,本文通过进一步介绍美国药品处方管理的经验和给我国的借鉴。最后,本文分别从政府和企业层面上提出了完善我国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处方管理的对策与建议,政府要明确处方药经营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加快制定药品零售企业《处方集》和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群众用药安全意识,加强医疗卫生制度改革,取消“以药养医”的政策。企业要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提高药师的业务水平,加强对药品分类管理的宣传教育,建立零售企业处方质量的约束机制,定期进行处方质量检查,加强对药品处方的全程控制性管理,加强药品处方管理的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