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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流程管理,作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被各级法院所重视。流程管理是整个审判管理工作的基础,其他管理工作均依托或围绕它延伸展开。同时,审判流程管理也是与诉讼法结合最相紧密的一项司法管理工作。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提出审判管理这一概念起,审判流程管理的概念便应运而生。在实践经验的摸索和探寻中,各级法院渐渐地意识到,科学而严谨的审判管理制度是保障司法实现公正和高效的必经路径。特别是近年来,传统审判管理体制的弊端日益显露,轻程序、弱制衡、效率低等缺陷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公正高效的期望与呼声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这一前提和背景下,审判管理机制的改革无可争议地成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当务之急。审判管理机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公开公正、高效规范、顺畅有序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其中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建立科学、严谨、高效的审判权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使审判资源获得合理地配置。对审判流程管理的概念,学界论说甚多,而官方也早有界定,但对其价值取向的探究却存在着缺失。从某种意义上说,当前审判流程管理工作中的诸多乱象,一定程度上是没有找准审判流程管理的价值出发点所致。应当认识到,审判流程管理的关键是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并以司法改革的总体目标为指引,以追求和保障程序正义为根本出发点,来构建良好的司法审判秩序,以实现对公平正义这一终极目标的追求。通过选取典型样本进行分析,我们发现,实践中基层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虽然开展多年,并取得了一些实际效果,但对比审判流程管理的价值取向要求和职能定位,仍然是漏洞和盲区重重,主要表现为:“多头管理”仍然存在,管理职能较为分散,片面而机械的审判管理指标导致不少法官对审判管理抵触情绪较大,机制运行规则、运行保障和结果运用都有待进一步完善。如何完善审判流程管理,离不开对其概念范畴和职能的深入探究,必须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审管工作、以对诉讼程序监控作为着力点这两项基本的认识。在此基础上,要构建由专门人员组成的审判流程管理部门,要基于流程控制权与实体审判权相分离的原则来完善工作机制,要正确定位和重新划分现有承担审判管理工作的部门职能,还要从人员、技术、物质等方面加大对审判管理工作的保障力度。司法改革风头正劲,一些试点工作已经在进行之中,在此过程中,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变革对司法改革的推进作用也不可小觑。而对于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而言,如何乘此东风实现科学合理机制的构建,又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司法改革进程中一些改革措施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