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人口老龄、高龄化进程的加快,中国的失能老人数量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从2010年的3300万增长到2016年4063万,预计到2030年和2050年将进一步增长到6168万人和9750万人。规模庞大的失能老人以及失能风险的不可逆性,既考验着传统家庭照料模式的有效性与可持续性,也对中国老年长期照料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立足于中国人口老龄化与高龄化、家庭结构与功能变迁、社会福利生产主体变化的时代背景,通过对国内外大量文献的梳理回顾,并结合代际交换理论、群体合作理论以及福利三角理论所提供的分析框架,本文建立了如下的理论分析路径:从“久病床前是否无孝子”的逻辑起点出发,即对思辨研究中所描述的“家庭照料功能丧失”,在子女照料失能老人的情境中进行实证的检视。紧接着提出需要辩证看待“子女仍是失能老人照料主体”与“子女照料失能老人不可持续”“子女用经济支持替代照料服务的转变”之间的关系,并提炼了影响“照料效果”“方式转变”的因素。进一步地,将视角从微观转向宏观,分析公共与市场照料服务的形态及其对子女照料的影响,是推进照料服务总量增加的典型路径。虽然系列经验证据显示子女照料面临种种现实困境,但基于制度惯性、文化约束等考量而认为,与其“漠视与取代家庭照料模式”不如“支持增与强家庭照料模式”,在此过程中需要借鉴国际社会先进的做法,并审慎的嵌入到中国的相关政策中。基于上述理论分析,本文在甄选诸多数据库的基础上决定使用中国老年健康追踪调查数据(CLHLS),着重回答以下5个问题,即(1)失能老人的照料主体构成、子女照料作用及其变化趋势是什么?(2)影响子女照料失能老人效果的因素是什么?(3)子女对失能老人的经济支持与照料供给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4)公共与市场照料服务的发展对于子女照料产生了何种影响?(5)典型国家家庭照料者支持政策的模式有哪些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是什么?研究结果显示:第一,2005~2014年的动态数据分析表明,80%~90%的失能老人由子女、配偶、儿媳、女婿、孙子女等家庭主体照料,呈现出“家庭为主体”的趋势。而在失能老人照料的“家庭化”趋势中,70%~75%的失能老人依赖儿子、女儿、儿媳、女婿四个主体构成的子代所提供的日常照料,即“子女为主体”。与国外研究相同,中国失能老人照料中也存在“女性化”的趋势。第二,尽管超过80%~90%的子女在照料失能老人过程表现出愿意而为的态度和行为,但随着老年人失能时间的延长,越来越多(超过20%)的子女在照料过程中出现了“不情愿/不耐烦”“力不从心”的负面情绪与“无能为力”的现象,这暗示了“久病床前无孝子”的现象客观存在。以老人的照料满意程度、自评健康与自理能力变化为核心指标的照料效果评估模型显示,家庭禀赋、代际关系、议价能力以及健康行为与疾病特征等对子女照料效果产生了显著影响,而具有不同个体特征的老人其子女照料效果存在一定的差异。第三,子女对失能老人的经济支持力度越高,失能老人由子女照料的概率越低。而对于那些由子女照料的失能老人来说,子女经济支持的数量越多其得到子女照料的时间也越长。失能老人的子女经济支持与照料服务供给之间的关系,并非是单向的或曰线性的,而是一种V型关系。第四,失能老人可利用的公共照料服务种类越多,其由子女照料的概率越低,相应的其得到子女照料的时间也越短;而享受市场照料服务的老人,得到子女照料的概率越低。第五,典型国家家庭照料者支持政策的出台,契合了全球福利治理背景下所倡导的“发展型社会政策”“多元主体参与”“福利体系效率优化”等理念,对中国长期照料服务制度与家庭照料者支持政策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我们认为,在当前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中,除了继续强化养老服务制度与长期照料体系建设之外,也应对“家庭照料”这一具有较强制度基础、制度惯性的模式予以大力支持。抛却原有的对家庭照料的漠视态度与放任不管的做法,政府应顺势而为的承认、肯定家庭照料作用,出台具体而切实可行的支持政策,并将其嵌入在当前的一系列政策行动之中。具体的方向和措施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立以需求评估为基础的老年服务体系规划。通过使用科学的评估工具以正确区分养老服务与长期照料服务的含义和侧重点,由此建立分类而精确的老年人服务需求评估体系。其次,尽快推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定型,避免“试而不定”痼疾的重演。借鉴德国的经验,应将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第五支柱”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在此过程中,坚持国家集权与地方分权、基础普惠、预算和费用控制等原则。再次,尝试逐步建立家庭照料者支持体系。家庭照料者支持政策与相应的工具使用,应基于社会化养老服务这一总的制度体系,在社区养老规划、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企业照护假制度、女性工作—家庭平衡促进等细分领域中进行嵌入,以点带面,然后整合成为系统化、制度化的政策框架与行动体系。最后,建立老年人健康促进与失能预防的政策干预措施。扭转现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治疗轻预防”的做法,重视老年人的健康促进和失能预防,是上游干预和防止“增量”的必要措施。相应的做法包括注重从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预防与管理,强化基层医疗服务供给,注重个体健康行为养成与素养提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