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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学意义上的行政许可制度贯穿着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博弈,它涉及到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界限以及如何限制国家权力以保护公民权利。研究行政许可制度,一方面应该从理论上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制度,使我国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有充足的理论依据;另一方面是顺应当下简政放权背景下的行政许可改革,促使政府转变职能,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法治国家建设。2004年我国颁布并实施标志着现代法治理念的《行政许可法》,但该法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出现了较多问题。本文首先从理论上介绍行政许可的相关制度,包括行政许可的一般理论、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的理论,以期通过对现有理论的评述提出自己对行政许可理论的一些看法;其次是客观分析我国行政许可的现状,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许可设定的现状,二是行政许可实施的现状。在分析我国《行政许可法》的现状和问题之后,进而分析现状和问题背后的原因。由于立法模式的局限性、既得利益机关对法律的抵制和规避以及立法技术的落后,使得行政许可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不少问题。最后,笔者针对前述分析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建议,从行政许可设立方面提出规范行政许可设定的主体和形式、限定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完善行政许可设定程序等建议,从行政许可实施方面提出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重构行政许可审查标准、完善行政许可实施程序、防控自由裁量权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