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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需要合作,农民合作需要组织,这是一个基本共识。"农业生产合作的历史源远流长,它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本文的研究重在以两个村庄为个案,分析稻作区农业生产合作组织的形成与运作,其目的在于以合作组织为切入口深入探讨在制度演进和社会化进程中农户是如何走向合作的,以期更进一步的理解农村社会的变迁。
从对荆门市贺集村和白杨村的调查研究来看,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农民生产方式的多样化和收入来源的多样化,农村劳动力的季节性供需失调矛盾突出,由此产生了农民合作的压力,而传统的农业合作方式无法满足生产的社会化需求,渐渐被人们所淘汰,新的合作方式在利益和现实需求的诱导下逐步形成。
在村庄内部,新的生产合作组织形成之后,有效的整合了村庄的劳动力,同时根据作物季节性上的时间差,与村外互换劳动力,提高了劳动力的使用效率,增加了农民收入和抗风险能力,传统的以人情维持农户间权利义务平衡的社会关系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利益和需求。利益因素超越了血缘情感嵌入了农民的生活逻辑,成为决定农户合作与否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