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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陆域资源短缺、生态损害、环境恶化等问题日趋严重,人类对海洋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大,导致经济发展与海洋资源环境可持续之间的矛盾日渐激化。若不正确地认识这一矛盾,对海洋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进行合理化评估,经济发展的压力势必会超出海洋的承受能力,最终将影响整个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是判断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与区域海洋资源环境系统是否协调的重要手段,评估结果可以反映研究海域的可持续发展状态,因此,认识和把握这种承载能力对于实践海洋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在总结国内外承载力研究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正在试行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技术方法(试行)》和天津市海洋资源环境特征,构建了基于基础评价—专项评价框架的天津市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指标体系,依据指标间的多重共线性分析结果、数据的可获得性和专家咨询结果对指标体系进行不断完善和优化。通过以管理政策为依据,参考国家或地方标准及规范、区域本底值、国内外相关成果及数据、数理统计方法等确定了各评估指标的阈值,最终运用综合评价法对天津市2011~2015年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进行了评估。主要结论如下: (1)加入人为管理调控“正向反馈”指标的基础评价—专项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天津市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 (2)在基础评价资源类指标如港口资源、油气资源、盐业资源等,不宜纳入评价体系;海洋空间资源应纳入指标体系并作为一级指标。 (3)天津市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可载状态阈值为1.72~2,临界超载状态阈值为0.52~1.72,超载状态阈值为0~0.52。 (4)2011~2015年天津市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得分值分别为0.92、1.04、0.86、0.76、1.02,全部处于临界超载状态,承载力水平基本呈先下降后升高趋势,表明天津市海洋资源环境状况开始改善。 (5)对2011~2015年天津市海洋空间资源承载力水平较低全部处于超载状态;海洋渔业资源承载力正在降低,目前已处超载状态;海洋生态环境承载力指数稳步升高,近几年天津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得到了改善;天津近岸围填海强度较大,海洋优化开发区的围填海工程已经处于饱和状态;海洋限制开发区渔业资源密度状况有所改善但仍不稳定,应继续坚持发展生态产业;开发与保护调控指数升高,处于可载水平。 (6)影响天津近岸海域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水平的短板因子原因是海洋空间资源承载力和海洋渔业资源承载力。针对这两个短板,认为提高天津近岸海域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应重点从控制填海造地、进一步减缓渔业捕捞压力和减少陆源污染物排放量三个方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