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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文明和发展的基础。回顾我们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到,正确认识和处理农业问题,始终是决定党的事业胜利发展的根本问题。 我们的目标是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从目前国情看,要达到这一目标绝非易事。伴随着农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三农”问题目渐复杂。当前许多“三农”问题,言其根本,就是由于旧体制的弊端没有完全克服,新体制还没有完全形成而造成的。只有及时构造适宜的制度路径,才能在既定的时间达到预期目标。 作为农村重要生产关系之一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富裕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用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对我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了分析,首先指出中国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选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我国的土地制度改革目标的历史背景和产生的必然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种首先由农民自发的应用而后由政府大力推广的诱致性的制度变迁。 其次分析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产生的积极影响和取得的巨大贡献。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中国的农业的发展超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任何时期。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超过历史上的任何阶段。但是从1985年起农业生产出现了徘徊的局面,本文用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分析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绩效是否已完全释放。 再次提出了完善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在特殊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背景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中国大部分地区还是目前和今后的唯一选择。在中西部生产力还不是很发达,农民的素质有待提高,社会的保障机制还不完善的条件下,也只有不断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才能适应地区经济发展。 最后提出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未来发展的方向,笔者认为现代化的家庭经营组织是我国土地制度的改革目标,虽然现代化的家庭经营组织在中国的实行条件在大部分地区目前来说还不是很成熟,但在中国的东部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的郊区,因为生产力和人员素质较高还是可以实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