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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区,是指社会文明程度和公众素质显著提高,经济、环境、物质建设等各方面协调发展的城区。自2003年中央政府发文要求推动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区建设工作后,我国各大城市和城区进入到了争创评选的新阶段。这一期间,我国很多城市和城区获得了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区的称号,总体上大幅度推动了全国城市建设水平的提升。但是我国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区的创建过程也存在明显问题,主要表现为形式主义突出,在创建期间为了迎合检查,往往十分下功夫,但是评选过后,相关的管理机制则会停滞,导致文明成果难以持续保持。这种现象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同时还会生成诸多负面舆论,不利于城市的长远发展,违背应有的建设初衷。为了促进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区建设工作的真正落实,切实促进城市文明水平持续提升,各大城市、城区在争创过程中有必要建设相应的长效机制。基于此,本文以协同治理理论、一般系统理论、精细化管理理论等为基础,采用案例分析法、实地调查法等研究方法,以上海市青浦区为研究个案,分析文明城区长效机制建设相关问题。文中首先对文明城区等核心概念加以界定,对涉及理论基础进行阐述;其次,论述了青浦区文明城区建设长效机制构建的实际情况;再次,深入分析了青浦区文明城区建设长效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探讨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了推动青浦区文明城区长效机制建设的对策措施。研究结果认为青浦区的文明城区建设长效机制虽进行了建立,但是其中也存在问题:目标管理机制不健全,在创建过程中还存在点位意识,未能真正做到全覆盖;创新动力机制不健全,信息化手段未充分运用、政府部门认知度偏低、创建积极性不高;协同治理机制不健全,政府各部门、政府与企业、政府与个人之间配合不紧密;宣传教育机制不健全,公众参与度不高、志愿服务意识有待加强、民众素质有待提升;财政保障机制不健全,基础设施维护、市容管理缺乏资金保障;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监督反馈不持续、考核方式单一、表彰和处罚力度不够。只有对应解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并将这些工作机制一以贯之,形成常态长效,推动文明成果持续保持,城区文明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