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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是我国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全面发展,也就不可能实现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在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行“区域优惠为主,产业优惠为辅”政策的长期扶持下,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少数民族地区因经济基础薄弱、生产条件差、生说水平低等问题,落后于全国经济发展。中央政府在这种历史条件下2001年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改变西部地区经济面貌。而西部地区又是我国少数民族主要的聚居地,因此本文认为西部大开发实际上就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大开发。在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下,以少数民族地区企业为核心的经济体得到了发展。但是先天性的欠缺与新企业所得税政策出台,使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所得税的增加带来了很大的制约因素。因此,如何在当前西部大开发形势下抓住机遇,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探索出适合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我们当前的重要的课题。延吉高新区自2001年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以来其在区内的企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使延吉高新区在2010年进入了国家高新区的行列,也带动了延边地区的经济发展。本论文是通过西部大开发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下以延吉高新区为例评价了高新区的企业税收优惠现状,及问题,并对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本文分为5个部分,有绪论,论文主体部分和结论组成。第一章,绪论部分,是对整片论文的研究设计,主要阐述论文的研究目的与意义,以及研究方法。第二章,主要概述了西部大开发政策以及内容,内容当中重点介绍了企业优惠政策。第三章,主要阐述了延吉高新区实施西部大开发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首先是介绍高新区与高新区的区域战略,然后是介绍了高新区的发展现状,以及实施西部大开发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最后是高新区的发展带来的影响。第四章是阐述了西部大开发的背景下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以新企业所得税为出发点,对税务部门、地方政府、纳税人为对象提出了问题。第五章是实施西部大开发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