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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旅游大发展的背景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公共部门旅游规划的实施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境。耗资巨大的旅游规划无法执行使其受到各方诟病。中国的公共部门旅游规划实施也同样面临尴尬的局面。在旅游规划的实践中,学者们批评了太多旅游规划实施的失败案例,却很少有系统、深入的剖析影响规划实施的因素之间的内在逻辑和关系。中国特定社会结构下,在旅游规划实施过程中,各种影响因素的作用机制是怎样的?哪些因素发挥了关键作用并最终决定旅游规划能否被实施? 新疆喀纳斯景区位于新疆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北面,从九十年代末起旅游业开始大规模发展。历史上,喀纳斯景区先后编制了八次旅游规划,其中2006年中山大学编制的《大喀纳斯旅游区总体规划》影响最为深远。《大喀纳斯旅游区总体规划》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和坚定执行,这与其他很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编制的旅游规划无法实施的现状形成鲜明对比。 本研究通过深度访谈、参与观察和非参与观察广泛收集喀纳斯景区旅游规划实施的资料;通过个案研究和文献研究还原《大喀纳斯旅游区总体规划》实施的历史背景、过程和结果。以大喀纳斯景区拆迁工作为分析重点,本研究深入剖析了影响《大喀纳斯旅游区总体规划》的各种作用因素以及其内部作用机制。并从理论上构建中国“旅游规划实施的作用机制”,指出执行主体、利益集团和旅游规划成为整个机制模型的三个关键点,对旅游规划执行的效果起到重要影响。 研究认为,只有掌握了中国条件下旅游规划实施的逻辑,才能真正读懂喀纳斯景区的案例,才能理解无数失败案例。中央集权的管理体制下各级政府对旅游规划的态度直接决定了旅游规划能否在景区得到很好的实施。 本研究最终得出以下重要推论:在中国现有的政治经济条件下,外部因素是影响公共部门旅游规划实施成效的主导力量;中国目前公共部门旅游规划体系下,规划执行主体对规划的依赖程度直接影响规划实施效果;旅游发展所形成的持续利益流是维系和支持旅游规划实施的稳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