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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农业产业化,其本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多元主体结成的利益共同体,并以契约为纽带,通过“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从生产、加工到销售的贸工农一体化经营。龙头企业和农民就是最直接的利益共同体。发展壮大龙头企业,是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有利于引导农户实行标准化生产,实现农产品的优质、高产、高效;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实现专业化分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抵御市场风险,增加收入。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利益联结机制是决定产业化经营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根本目的就是提高现代农业的水平,通过产业化使农产品在加工中增值,使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获得更大收益。在实践中,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一直是政府、企业、市场、农民等多方博弈的焦点:如何保障多方利益,使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农民建立成为更加紧密完善的利益共同体,共同享受到产业化经营成果。利益联结机制是各经济主题之间方面在利益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制约关系及其调节功能,它可分为利益创造和利益分配两个方面,其构成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利益分配机制,利益保障机制,利益调节机制和利益约束机制。本文从农业产业化理论、农业产业化产生的原因及实际产业化经营过程中的各地采用的利益联结方式,结合郑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现状、利益联结采用的主要形式、分析郑州市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存在的问题,来研究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化中的利益联结的策略并给出建议。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的对策包括扶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和完善监管约束机制、加强各项制度建设等方面措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机制的内涵可以归结为:在产业化经营组织制度安排下,以各种类型的组织载体为依托,通过产业化系统内“非市场安排”与系统外市场调节相结合,使各参与者主体对系统的投入(劳动、资金、产品、知识、技术)和他们在其中的资产产权得到承认,获得可以接受的回报和效益的一种经济利益关系。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来看,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机制,离不开政府的行政干预和宏观调控。因此,应紧紧围绕保障农户利益,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这个核心,从实际出发,灵活选择,研究制定一系列的参与、引导和扶持的政策措施,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通过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更新涉农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观念、落实完善政府扶持政策等方面促进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方式更加紧密,促进郑州市农业产业化工作健康发展,农民收入显著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