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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网络化技术的发展,“电子化政府”正逐渐获得一种新型政府模式的地位。“电子化政府”建设被看作是政府改革的重要方向,缘起于1993年发生在美国的“国家绩效考察”运动。这一运动的强劲发展势头很快波及到其他国家,引得各国争相仿效和提出适合本国国情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与电子化政府计划。当前,电子化政府已然成为各国采用的一种新型管理模式,甚至一跃成为政府结构的一个新组成部分。区别于传统的政府形态,电子化政府具有虚拟性、技术性和互动性等特性,它在给公众带来种种便捷服务的同时,也对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提出了新的要求。这种新要求的现实存在性,必然敦促人们对电子化政府中公务员行政责任实现的保障机制进行深入思考。这对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职业伦理意识、提高政府效率、加强政府责任、提升政府服务品质、发展创新型社会管理有着重大现实意义;同时,该研究的研究结论也希望对其他国家的相关方面具有一定借鉴作用。本文继承了学界关于行政责任的既有研究思路,但是在论证问题时注重立足中国和回应时代要求,在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上力求作出新的宏观把握。本研究拟解决的两个关键问题是:电子化政府对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提出了哪些新要求?如何构建电子化政府中公务员行政责任实现的保障机制?本文对于第一个问题中的“新要求”作了较为系统的论证:公务员被技术形态切割成多部分,承担形形色色的责任,但这样的责任,大多可以归为技术性的客观责任;无形之中,它以技术标准取代了公务员的伦理道德选择,使公务员逐渐丧失个人道德选择的能力,在承担道德责任这样的主观责任上疲惫不堪,道德选择本身不存在风险,但失去道德责任价值指引的道德选择会引发一系列风险;电子化政府弱化自由裁量权,又因自由裁量权与行政责任的紧密联系,无疑加剧原有风险。对于第二个问题,本文从内部控制、外部控制、以及平衡内外部控制下的新路径三方面考量。一方面,对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及彼此间的关系进行了详尽阐述。另一方面,本文创造性地提议从平衡内外部控制的维度把控新路径的大方向,并给出参照。具体而言,本文采用了文献分析、案例分析、比较分析、历史分析等研究方法,在分别对电子化政府和公务员行政责任进行概念厘定基础上,探讨了电子化政府对公务员行政责任的新要求,并且尝试性地诠释电子化政府中公务员行政责任实现的保障机制。本文始终立足中国、回应时代要求,既将公务员行政责任问题置于电子化政府背景中考量,又将电子化政府、公务员行政责任问题纳入社会双重转型(工业化、后工业化)和中国服务型政府建设之中。因此,本研究在某种意义上是一项富有时代关怀的研究,这是绝大多数传统研究所欠缺的,也是本文的创新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