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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以及由此引发的经济、社会问题的凸显,各国政府正日益关注老龄事业的发展,并采取了多项积极措施应对老龄化的挑战。发展老年教育就是其中之一。深圳市老年教育发展28年来,得到了党政部门越来越多的政策支持,但执行效果却并不理想,全市老年教育发展程度在国内处于较为落后的地位。随着老龄化的加速,分析深圳老年教育政策执行的存在问题,提出优化建议,对推动深圳的老年教育发展有着重大意义。本文首先通过对深圳市老年教育发展落后状况的揭示,及其背后的政策执行问题的提出,界定了本文的研究范围,进行了研究综述。然后运用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效应理论、公共政策执行理论及利益理论为本文的研究寻求理论支持。其后,笔者通过对中国老年教育政策的回顾和政策执行现状的分析,总结了中国老年教育政策执行的存在不足和成功经验,并引介了美、英、日等国老年教育政策执行的借鉴经验,分析了这些经验对深圳老年教育政策执行的启示。接着笔者分三个阶段回顾了深圳的老年教育政策及各阶段的执行特征,总结了老年教育现行政策要点,并针对政策要点分析了包括执行机构、总体建设、政府投入、社会参与、教育内容实施、客体反馈等方面的政策执行情况,指出了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运用史密斯的“四因素论”分析了政策执行问题的根源。通过上述研究和分析,笔者认为深圳市老年教育政策的执行问题主要是受政策本身、政策环境、执行机构的影响,更重要的是执行机制的不完善。本文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基于老年教育政策完善、执行机构赋权增能的老年教育政策执行机制优化建议,提出应通过建立和完善领导协调机制、权力配置机制、利益平衡机制、社会参与及激励机制、监督与究责机制,配合舆论环境的改良,达到优化老年教育政策执行机制的目的,从而改善老年教育政策的执行,加快推进深圳老年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