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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由于实质上的事权下移和财权上移,我国地方政府出现了收不抵支的现象。为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地方政府开始学习西方经验发行市政债券。但由于我国《预算法》和《担保法》明确规定禁止地方政府举债,地方政府便纷纷成立城投公司,以城投公司为发债主体发行城投债融资。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地方融资机构数量与规模呈现井喷式超常规增长,而其逐渐显露的制度缺陷与风险特征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目前,中国城投债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本文对城投债发行过程中的信用风险进行了系统性的描述分析。再者,由于城投公司实质为地方政府的一个授权机构,且城投债募集资金主要投资在道路桥梁等公共交通或其他公用事业等公共物品上,导致城投公司盈利能力普遍较弱。故城投债本息偿付资金来源很大程度上依赖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因此,本文选取了以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为基础进行计算并加以改良的KMV模型对重庆市城投债信用风险及适度规模做了实证分析。从实证结果可以看出,我国地方政府发行城投债存在的违约风险不可忽视,且违约概率随发债规模的扩大加速上升。根据海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可以确立一个企业债券的违约概率安全边际,以此可以得出地方政府城投债发行的一个适度规模。最后,文章根据理论分析和实证结果对地方政府城投债的发行提供了一些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