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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在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中,对于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一直存在争议。不同法律解释方法的适用,会导致得出不一致甚至完全相反的裁判文书,这无疑增加了误判、错判的概率。本文通过3万余字,共分为五个部分对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进行探讨。第一部分为“绪论”,该部分以2018年8月引起社会广泛争议的于海明正当防卫案为例,引出本文的主题。在诸多法律解释问题中,笔者为何选择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进行探索。虽然于海明案最终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结尾,但是此案例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同时,对理论界关于法律解释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成果进行概述。在对比学者观点的基础上,指出本文在研究中存在的创新与不足。第二部分为“法律解释方法含义和分类”,法律解释方法是对法律解释操作规则的叙述,想要研究法律解释方法,我们必须先以法律解释为起点,先对法律解释的含义、特征及重要性进行阐述,为之后对法律解释方法的论述奠定基础;进而对法律解释方法的阐述,主要研究了法律解释方法的概念、法律解释方法的种类及分类等问题,文章认为对法律解释方法位阶问题之所以争论不断,探究其本质是因为对法律解释方法分类问题的争议。所以在该部分笔者在整理目前现有解释方法后,对所有解释方法以同一个标准进行划分。按照法律解释方法本身适用时所考虑因素是否超出法律体系,将所有解释方法进行内部解释方法与外部解释方法的划分。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对“法律解释方法位阶”问题进行探究,一直以来,关于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没有一个较为统一的规定,学界大致存在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在法律解释方法之间存在位阶;二是认为在法律解释方法之间不存在位阶,甚至从根本上否认解释方法甚至解释的存在;三是仅承认某一种解释方法的相对优先适用顺序。所有的观点,学者们都进行了论证的,学界目前显示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状态。据此,以同一标准对解释方法进行划分后,笔者以司法实践案例对法官在司法实践中采取解释展开研究,指出学者所持有观点的可采点与不恰当的地方;对不同争议观点进行评析,逐个对其评析结合学界现存在的位阶顺序,最后指出位阶存在的重要性。第六部分为结论,笔者根据法官在解释法律条文所考虑的因素,是否超出法律条文本身,将法律解释方法解释分为内部解释方法和外部法律解释方法,在对位阶问题进行探讨时,采取内部解释方法优先于外部解释方法,并对其进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