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一些乡镇以超过一般乡镇的经济实力、人口规模、地域面积等优势在乡镇中“异军突起”,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特大镇。这些特大镇在转移劳动人口、分散城市压力,以及带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大镇原来乡镇一级的行政体制无法满足特大镇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中央与地方两级政府高度重视这个问题,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和强镇扩权,探索一系列面向特大镇行政体制改革的措施,各地也纷纷开展针对特大镇行政体制改革的试点。晋江市陈埭镇作为福建省具有代表性的特大镇之一,在近几年的行政体制改革中,通过承接上级政府下放的权限、科学设置机构编制、设立行政服务中心、简化行政审批等措施,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发展的活力。但是,由于上下层级权力划分不合理、职能定位不明确、机构和人员编制不完善,以及行政法律法规、财税管理体制等配套改革没有跟上等原因,特大镇行政体制改革中的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权限下放缺乏科学性导致权责不对等;职能重心尚未得到根本转变;上下条块未理顺,机构设置不合理;行政人员不匹配等问题制约着特大镇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进一步推进特大镇行政体制改革,赋予特大镇更多发展自主权,是特大镇改革和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加快特大镇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迫切需要。推进特大镇行政体制改革,应从强镇扩权、职能转变、机构优化、人员管理多方面入手。要围绕特大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科学推进强镇扩权;明确基层政府职能定位,转变特大镇政府职能;并且要理顺上下级之间的条块关系,促进机构优化;创新人员管理,探索特大镇行政人员管理的“引育留用机制”。同时,还要加强特大镇行政体制配套制度改革,即要完善行政立法、加大基层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区别化、重点化的基层政府绩效考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