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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人力资本在企业利润创造中的作用日益重要,而企业家,作为企业的实际经营者,企业中的异质型的人力资本,其在企业中的作用尤为重要,所以知识经济时代也被称为企业家经济时代。重视企业家人力资本在企业利润创造中的作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企业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 但在我国现阶段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其委托—代理制却存在这样一种悖论,即企业所有者让渡了大部分的经营权和相当的控制权,却享有绝大多数的剩余索取权;而作为实际的经营者,企业家创造了比较多的企业利润,而剩余索取权却很少,也就是说企业家人力资本定价过低(包括物质定价和精神定价),企业家人力资本潜在的使用价值没有最优化的发挥,其产权没得到较好的体现。要解决这种问题,笔者认为,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是良好举措之一。 笔者通过对企业家人力资本与普通人力资本、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比较分析,得出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价值特征,理论上总结出实现企业家人力资本价值的重要性;通过国内外企业家人力资本价值实现的现实比较,认为现阶段我国企业家人力资本价值是不足的,为此,应通过激励解决这一问题。 本文认为有效的激励机制,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首先,在整个激励机制体系中,把制度激励作为基础,贯穿于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之中;其次,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同时是两种有效的激励手段,但在我国目前阶段,应以物质激励手段为主,精神激励次之;最后,在物质激励过程中,应以企业家人力资本股权化为核心,精神激励过程中,应以控制权和声誉激励机制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