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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这一概念在我国提出已经有25个年头,从理论框架到机构设置,再到实践运用已经基本成形,成果初步体现,纳税服务已经与税收征管一起成为基层税务机关两大基础性工作。但随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2018年省以下国地税机构合并,纳税服务人员机构面临精简难题,在机构合并的背景下研究纳税服务问题对于保证转型期纳税服务工作质量,提高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水平有着重要意义。就葫芦岛国税系统而言,纳税服务基本规范,能够在全市提供标准统一的涉税服务,纳税信用等级管理、人员激励、纳税人权益保护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旧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税务机关内部存在纳税服务核心理念未彻底转变,纳税服务体制僵化,部门协作不紧密,绩效考评不合理问题,二是对外管理上存在不放权、管理过严问题。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涉税中介机构职责界定不清晰,对涉税中介机构过度监管,存在社会化纳税服务发展不足问题。本文对西方发达国家纳税服务理论进行研究,结合葫芦岛国税纳税服务工作开展现状,界定了征管体制改革背景下纳税服务的概念与职责,从两方面提出了优化葫芦岛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对策,一方面是国税机关内部要以纳税服务为核心理念,建立以纳税服务局为核心的管理体系,建立科学的纳税服务人员激励机制,推进信息化办税水平,另一方面对外应该鼓励纳税服务社会化,让涉税中介机构和税务机关成为伙伴关系,共同提供纳税服务。最终实现在葫芦岛国税系统人员机构精简的背景下,纳税服务工作质量不降反升,实现以标准快捷的纳税服务带动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提升;以建立纳税服务人员激励与保障机制激发税务人员服务热情,提高办税能力;以鼓励发展涉税中介机构提高纳税服务社会化参与水平。从而为帮助葫芦岛国税机关寻找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平衡点,降低征纳双方成本,提高纳税服务质效,提升纳税人遵从度提出发展改革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