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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国内景区门票价格便开始了持续上涨的历程,“最拥挤的景点和最高价的门票”成为中国景区的“特色”。对此,政府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法规,试图遏制景区门票价格上涨之风,但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景区门票价格问题似乎成为难解之题。规制经济学引入中国后发展迅速,其相关理论在旅游领域的应用,为景区门票价格困境提供了理论分析的新视角和困境破解的新路径。现有研究以定性为主,将如何制定合理的规制价格水平这一核心问题予以忽视或简单化处理。本文借鉴规制经济学相关理论对该核心问题展开研究,旨在为政府对公共景区实施有效的门票价格规制提供建议参考,并为政府定价与政府指导价提供切实可行的定价工具和科学的方法支撑,促进价格规制从行政性手段向科学手段转变。研究首先通过探讨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动因来论证实施价格规制的必要性,并基于当前规制的基本态势和存在问题提出价格规制的目标。然后重点围绕“如何制定合理的规制价格”这一核心问题展开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理论研究包含两个递进的层次,即定价规则的选择和规制模型的选择;实证研究包含两个并列的部分,分别对公正报酬率模型和价格上限规制模型进行模型改进、参数测算和模型应用模拟。最后提出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的政策保障措施。用到的研究方法主要有文献分析法、实地调研法、比较分析法、数理统计法等。本研究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1)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有经济、政治和旅游伦理三个方面的动因。一是对公共景区“市场失灵”合乎逻辑的经济反应,二是公共服务型政府维护公共利益的政治决定,三是实现公民旅游权利的保障和国际旅游伦理的必然要求。(2)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目标表现出多重性和多元性。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总体目标,表现为利益公平分配和资源有效配置两个方面,可以通过四个操作性较强的政策目标来实现。多元目标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甚至相互冲突关系,使得价格规制政策制定和模型选择须寻求多元目标之间合理的均衡点,从而制约理论最优规制价格的实现。(3)预算平衡约束下的平均成本定价规则是当前较为现实稳妥的政策选择。对公共景区三种定价规则的社会福利比较发现,边际成本定价是理论最优选择,现实中表现为门票价格的免费/低价政策。然而,受福利分配机制和成本补偿机制的影响,理论最优的边际成本定价实现需要具备一定的主观和客观条件。虽然从总趋势上来看,公共景区最终将实施免费//低价政策,但从当前现实情况来看,最优边际成本定价规则还存在一些主客观障碍因素,且不会在短期内改变,因此规制者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景区发展阶段以及公共景区的等级类别进行科学的决策,实施差异化的价格规制政策,顺次推进公共景区免费开放。现阶段,对大部分公共景区而言,预算平衡约束下的平均成本定价规则是较为现实稳妥的政策选择。(4)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模型的选择遵循低激励—高激励的路径。预算平衡下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可选模型的本质区别在于对受规制企业的成本激励强度(也可称之为效率激励强度)不同,任何一个规制模型都不能同时达到所有的四项规制目标。规制者在选择合适的规制模型时,需要在激励景区提高效率和向景区让渡租金之间进行权衡取舍,从而会导致规制方案激励强度的降低。考虑现实约束条件,当前应以低激励强度的公正报酬率规制为基础模型取代成本加成定价;待约束条件逐步放松、制度条件具备后,以高激励强度的价格上限规制为基础模型取代公正报酬率规制。(5)公正报酬率规制的实证研究的主要结论。公正报酬率规制通过合理的价格调整机制和价格水平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景区经营者利益的权衡。从规制者的角度,基准公正报酬率的确定是模型运用的关键,实践中可以以受规制行业的真实资本成本作为重要参照来确定。本研究测算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的基准公正报酬率为:税前在6.50%-8.00%之间,税后在6.00%-7.50%之间;税前的历年均值为7.32%-7.59%,税后的历年均值为6.40%-7.00%。(6)价格上限规制的实证研究的主要结论。价格上限规制可能带来的降低服务质量和对旅游资源环境的破坏问题,因此应该对基本模型进行改进,加入保护性因子和服务质量因子,以规避该规制模式的不利影响。模型中,服务质量因子以游客满意度为测评指标获取;保护性因子的确定较为复杂,选取18个要素指标并采用G1法对指标权重赋值,构建保护性因子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而通过模糊综合评价方法计算结果。运用改进后的价格上限模型对济宁市5家公共景区进行规制定价模拟,结果验证了该模型可以作为审批景区门票价格调整申请的依据。本研究的主要创新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论证了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的动因。以往研究主要以市场失灵为规制的逻辑起点,本研究突破这一局限性,从经济、政治和旅游伦理三个维度论证了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的动因,为《旅游法》“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提供理论支持。(2)提出了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模型选择的思路与路径。包含两个递进的层次:首先基于福利分配机制和成本补偿机制,通过对理论最优规制价格(边际成本定价)实现的必要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分析,探讨定价规则选择,得出预算平衡下的平均成本定价规则是现阶段的稳妥选择;进而在预算平衡约束下,基于激励权衡机制和现实约束条件分析,提出规制模型选择的低激励—高激励路径。该思路与路径为不同时期、不同情境之下公共景区门票价格的有效规制提供指导和参考建议。(3)测算了公正报酬率规制中的基准公正报酬率。在公共景区公正报酬率规制的实证研究中,通过旅游景区类上市公司报表获取数据,测算了规制的基准公正报酬率,该结果既可以支持公正报酬率模型用于新开发景区的门票定价指导,也可以用于审批公共景区门票调价申请。(4)加入保护性因子和服务质量因子对价格上限规制模型进行改进。在公共景区价格上限规制的实证研究中,基于基本模型可能导致资源环境破坏和服务质量恶化的缺陷,加入保护性因子和服务质量因子进行改进,并探讨了公共景区保护度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和保护性因子的测算方法,提高了模型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