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锦州市是辽宁省重要工业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为辽宁省的56%,约为全国的19%。随着城市迅速发展,原本稀少的水资源量变得更加紧缺,水资源问题日益严重,水资源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发展建设的主要因素之一。针对锦州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开展2011~2017年锦州市水资源承载力现状评价,进行锦州市2020~2025年需水量预测及承载力评价,提出水资源优化配置途径。(1)在收集了锦州市降水量、水资源量和用水量数据的基础上,进行锦州市水资源量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在保证生态需水的条件下,基于虚拟水和“社会—经济—生态”的角度,对锦州市2011~2017年需水量进行分析。2011、2012、2013和2016年锦州市虚拟水赤字>0,水资源社会和经济压力指数>1,生态压力指数均<0.3,表明水资源量可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社会经济发展未给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生态环境用水对水资源供应压力较小。2014、2015和2017年锦州市虚拟水赤字<0,水资源社会和经济压力指数均<1,生态压力指数均<0.3,虽然生态环境用水对水资源供应压力较小,但水资源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可能造成不可更新的水资源被开发利用,造成生态环境破坏。(2)依据评价指标筛选原则,结合专家意见,从水资源、社会经济和生态三个方面,筛选出9个关键因子,建立水资源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将水资源承载力状态细分为五个等级,设计和拟定了9项单项指标的五级分级标准值,为评价模型定量评价水资源承载力状态提供了标准。依据水资源承载力评价方法筛选原则,通过对多种评价方法优缺点及适用性对比分析,筛选出主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作为锦州市水资源承载力评价方法。(3)应用YAAHP软件对评价指标进行赋权,建立主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的评价模型。以评价指标和水资源承载力分级标准为依据,对2011~2017年锦州市水资源承载力进行评价及综合分析,2012年水资源承载力较强,评价结果为IV级;2011、2013、2016和2017年水资源承载力一般,评价结果为Ⅲ级;2014和2015年水资源承载力较弱,评价结果为Ⅱ级。模糊综合评价结果与综合分析结果差异性较大,层次分析法主观性较强,但评价结果与综合分析结果一致,可作为参考,主成分分析法评价结果比综合分析结果稍微偏低,但能够极大程度上减少主观赋权带来的误差。因此,主成分分析法更适用于锦州市水资源承载力评价。(4)应用灰色预测模型对锦州市2020~2025年不同水文年下需水量预测及水资源量分析。丰水年和平水年时,水资源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用水需求;枯水年时,水资源量不足以满足城市的生产生活、消费和经济发展的用水需求,水资源供给压力较大。并依据锦州市发展规划对2020和2025年需水量进行预测,将两种需水量预测结果进行对比分析,结果相差较小。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锦州市2020和2025年水资源承载力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显示水资源承载力较弱。根据评价结果,给出水资源优化配置途径,提高水资源承载力,保障生态环境用水,完善生态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