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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交通事故特征、交通肇事罪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认定、交通肇事罪的相关问题等四个方面来研究和探讨“交通肇事罪及相关问题”。 通过交通事故特征来阐述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构成要素是什么,等级、分类等一系列问题,进而论述了交通肇事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及相应的法律规定。从而明确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认定为该罪。并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责任类型、责任认定方法、原则说明交通事故责任主体与交通肇事罪的关系,指出只有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负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基础条件下,同时具备《解释》中的各项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才可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构成交通肇事罪从司法《解释》中详细论述了“逃逸”和逃逸致人死亡问题,指出逃逸的过失性和交通肇事罪中的共犯及自首问题。本文还力求从各种理论学说与交通肇事罪的关系来论述交通肇事罪的罪名设立及认定问题,并最终从交通肇事罪涉及到的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经济赔偿等相关问题,阐明了交通肇事罪主体所应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问题及处理方式。使交通肇事罪在实际工作中更为清楚认定,更好定罪处罚,达到惩处犯罪,保护国家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