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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成立后,TRIPs协议明确将地理标志纳入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地理标志因而成了当今世界普遍较为关注的一项知识产权。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日趋融入全球化的大潮,我们在履行WTO的义务时,同样应该积极把握WTO赋予我们的权利,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下的地理标志这一长项,造福于国民社稷。然而,我国目前对地理标志保护现状非常令人堪忧。这种状况引起笔者研究该问题的浓厚兴趣,试图改变这种现状便成了笔者的研究的动力及目的所在。 本文首先介绍了地理标志的起源、概念、特征以及法律属性。所谓地理标志是指识别某一商品原产于某成员领域内、或该领域内的某一地区或地方,且该产品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原产地相关联的标志。 接着在第二章将地理标志与一些相关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如原产地规则、产地、商标以及商号,这样使我们对地理标志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在随后的两章里,本文回顾了一些国际公约以及主要国家对地理标志的规定,特别对TRIPs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并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第五章从历史的角度对我国保护地理标志问题进行了回顾,对这一历史过程进行较为客观的描述,并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六章着重分析了现行的平行保护模式,即国家商标局通过商标法将地理标志注册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保护模式;以及国家质检局通过注册原产地域产品进行保护地理标志的模式,并进而指出这两种保护模式存在的不足与冲突。 作者在第七章中对我们应如何正确理解TRIPs协议的有关规定、地理标志乃我国知识产权中少有的长项之一、地理标志对我国重大经济意义以及如何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等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最后,笔者对我国应当如何保护地理标志这一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对策,即应当单独制定地理标志保护法,方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存在的许多棘手难题,对地理标志提供全面保护,并充分发挥地理标志这一知识产权的巨大经济价值。在具体步骤上提出了采取两步走的措施,即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 本文针对这个较新的课题,首先采用历史研究的方法,进行纵向研究;同时又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这一问题进行横向展开。此外,笔者又尝试着引入了实证的分析方法,通过对一些相关的数据的分析,从经济学的角度进一步研究这一问题,试图以大量的事实向人们展示,地理标志这一巨大无形资产对我国地方经济以及企业效益的重大经济意义。 本课题的实用价值在于:通过对该问题的深入研究,首先,可以让更多的地方政府部门以及更多的企业重视地理标志这一无形知识产权的价值,唤醒人们的主动保护意识;其次,能够更好的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猖狂肆虐,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再次,为国家有关部门提供一些建议,推动该领域的相关立法以及行政工作。 本课题的理论意义在于:由于该课题既涉及到民商法的问题,又涉及到行政法的问题;既涉及到国内法又涉及到外国法以及相关的国际公约的问题。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地理标志是一个较为边缘性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对该问题的研究为以后类似边缘性问题的研究开了一条路径,具有一定的开拓意义,并为今后类似问题的研究起到一种理论铺垫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