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清末宪政改革是迈向新型政治的一次伟大尝试。地方自治研究机构的开设涵盖在地方治理转型构建的探索之中。地方自治研究机构在地方自治乃至中国政治转型和提高国人政治素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以地方自治为立足点,在此视角下,以地方自治研究机构为全文线索,以清末山东地方自治研究机构为核心切入点。在广泛搜集史料的基础上,通过导言、正文、结语三大部分来评述清末山东地方自治研究机构。导言部分,分析了选择清末山东地方自治研究机构的选题意义。同时对有关学术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加以梳理总结。论文主体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地方自治研究机构的设立背景。此时,清廷内忧外患,推行地方自治改革成为宪政的重要环节。但由于自治人才匮乏,短时间之内无法保障地方自治的有效开展。取法日本设立此类机构,以期迅速培养自治人才。第二部分界定了地方自治研究机构的概念及性质,并结合简要梳理了其存在类型。地方自治研究机构作为清末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特有组织类型,目前学界尚未对其予以明确的定义。还需要明确界定其性质。这需要从民众对其认知、法律对其规定及其现实运作等层面进行透析界定。而其类型则大致划分为萌芽阶段的自治学社或自治研究会等,及清政府主导设立的省立自治研究所和州县地方自治研究分所。第三部分叙述了清末山东地方自治研究机构成立及主要活动,主要从全国自治研究机构的设立情况、山东省立地方自治研究所成立及主要活动、主要县域机构设立及其主要活动、机构主要活动分析四方面对近代山东地方自治研究机构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对山东地方自治研究机构的特点进行比较考察。以苏州及宾州府为例,考察山东官办为主、章程设置粗糙,缺乏史料保存都对地方自治开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而与同为速成式教育的日本法政速成科相较,考察相似之处,比较山东欠缺之处。第五部分论述了此类机构的意义和影响,主要包括为民国地方自治讲习所、宣讲所承继、推进山东教育的现代化、思想启蒙作用,促进国人政治素质的提高三个方面。并对此类机构予以评析,分析了山东地方自治研究之所以没有达到其理想的效果,主要在于徒有研究之名而无其实,以及对民间组织、传统文化、地方实际等尚未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