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20世纪末到现在,国内外出现了大量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案例,透漏出了资本市场监管的薄弱之处,引起了我们对监管模式的重新思考。这些年来,国内外学者对监管模式进行了更深层次的研究,很多学者研究认为监管模式不应该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革新。当前,单一的监管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会计信息监管的需要,需要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通过多种监管模式的结合来实现监管的目标。同时也认识到,监管只通过完善的监管体系还是不够的,对内心行为的监管也是十分必要的。文化、教育和法律是影响人内心行为的主要因素,而监管模式的选择受到人们行为和内心思想的影响。文化、教育和法律从不同角度和层次上影响着人们的认知能力,规范着人的行为。本文首先对五种管制理论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分析了其中两种理论在我国的可运用性。然后对影响监管模式选择的五种因素进行了具体分析,以及每种因素是如何影响监管模式选择的,认为文化、教育、法律为监管奠定了思想基础,在经济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三因素决定着监管模式的选择。接着对美国、英国和德国等三个国家的具体文化、教育、法律、经济进行了分析,认为这四个因素对监管模式的选择起着决定性的影响。最后,结合我国的具体文化、教育、法律、经济等因素,分析了对我国监管模式选择的影响,得出了我国的监管选择,认为我国不应该选择单一的监管模式,单一的监管模式不能达到监管效果最优化,而应对每种监管模式进行有选择的借鉴,通过多种监管模式的结合来实现对会计信息的管制。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在于:1、一国的文化、教育、法律和经济决定着国家的管制模式选择。文化和教育决定着一国的社会核心价值,帮助社会成员形成基本的共同价值观和价值取向,也决定了人们的基本行为取向,为监管选择奠定了思想基础;法律为社会成员划定最低行为底线,为监管提供法理支持;经济为监管模式提供存在的具体环境。2、通过对我国的文化、教育、法律和经济的分析,认为我国选择单一的监管模式不符合我国的具体情况,而应该采用多种监管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计信息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