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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旨在对武汉市2015年“十个突出问题”之一的“街道、社区对业主委员会组建、履职管理不到位”整改情况进行政策分析,研究推动全市业主委员会成立这一政策对社区治理的影响、政策的实际完成效果以及落实政策过程中对社区管理和社区关系的启示。本文从公共政策分析的角度对武汉市推进业主委员会成立进行全程政策案例分析。首先,本文回顾了业主委员会以及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我国的历史发展过程,对武汉市推进业委会建设的历史进行了简短的说明,提出武汉市业主委员会组建困难、生存困难、正常履行职责困难作为小区综合治理的短板进入市委、市政府领导视线,并作为2015年“十个突出问题”之一:“街道、社区对业主委员会组建、履职管理不到位”进行整改。其次,本文客观地对2015年武汉市推进业主委员会成立政策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包括政策的制定、实施和评估三个环节。再次,本文总结了武汉市推进业主委员会成立政策中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不足和问题教训,并归纳了该政策对全国其他城市推行类似政策的启示和改进措施。本文最后得出结论,认为虽然政府行政力量的介入会造成业委会自治难以实现以及业主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不强等不良影响,但只要针对不足加以改进,由党和政府行政力量主导,帮助业主委员会“建起来、活下去、起作用”,对业主委员会良好发展乃至公民意识的甚至公民社会的建立都能够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值得推广和借鉴。本文的特色在于抓住了武汉市推动全市业主委员会成立这一全国少有的、以政府行政力量推动民间组织成立的政策,本身就具有创新性。通过政策分析,认为这一政府行为带来的正面作用大于负面影响,且其采用的“公开整改承诺—电视问政—治庸问责”三位一体的政策运行模式,为整个政策执行提供了保证,对全国其他城市有很好的指导和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