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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也是实现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因此,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就离不开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制思想的指导。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制思想是推进我国法治建设和研究的最具有价值的原始材料,对于继续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意义重大。关于法制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虽未以著书的形式专题论述,但在他们的许多文献中都有法制思想的存在。本文力求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法制思想进行系统的梳理,总结其基本内涵,并结合我国法治实践的经验教训,以及当下社会对法律问题的诉求,对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内容及标准进行研究,并寻找促进我国法治建设健康、稳定发展的路径,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新思路。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论文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课题以往的研究成果、论文的研究方法以及论文的创新点和撰写过程中的难点。第二部分介绍马克思恩格斯法制思想的产生背景,本文认为,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制思想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有着深厚的社会经济、政治法律以及思想理论方面的渊源,这一部分主要的任务就是对这些渊源进行说明。第三部分着重介绍马克思恩格斯法制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他们的法制思想不是从一开始就是站立在无产阶级立场上的唯物主义的法制思想,而是根据其所处环境的不同,逐步发展的,这一部分正是对这个发展过程的展开详细介绍。第四部分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法制思想的具体内容进行梳理、归纳,分析出马克思恩格斯法制思想的基本立场、价值追求,以及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观点,是全文的重点所在。最后一部分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通过运用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制观点,为我国全面实现依法治国,提供必要的意见建议,这也是撰写本论文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