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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区域合作越来越受到地方政府以及学者的重视,“1+1>2”的区域合作效益也得到了多方的认可,地区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由恶性竞争不断向多领域合作靠拢。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区域合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为我国其他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发展提供了实践经验。因此,本文以长三角城市群为例,以“文献梳理—现状测度与评价—建立模型—模型检验与应用—提出建议”为基本思路,搜集2005-2016年长三角城市群26座城市之间所缔交的1543项合作协议,利用纳入契约完全性的府际合作模型以及社会网络分析方法,考察府际合作的空间演化态势以及社会网络结构,并利用测得的数据分析府际合作对城市经济规模的效应,进而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首先,本文基于新经济地理与新制度经济的相关理论,从府际合作、契约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及城市规模四个方面对近年来国内外文献进行梳理,发现在经济地理学的框架下分析府际合作研究还非常少见,契约理论应用于城市群合作和区域贸易等宏观层面的研究同样较为匮乏,同时鉴于数据可得性,实证研究也尚且不足。本文认为府际合作通过地方政府的资源配置使得之影响城市经济规模,而府际合作协议的契约完全性决定了府际合作的有效性。因此,本文以长三角城市群为例,结合理论与实证对府际合作、契约完全性以及城市经济规模的相互关系进行研究。其次,分析长三角城市群府际合作的总体概况。利用已收集的府际合作协议进行统计性分析得出:一方面,合作的数量与质量都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另一方面,合作的领域也不断的拓宽,其中以综合经济、金融以及科技领域的合作数量最多。从地区角度看,上海的府际协议缔结数量最多,其次是省会城市、区域中心城市以及省区边界城市。再次,构建府际合作强度模型,通过文献整理得出不同协议的法律效力位阶从而考量府际契约的完全性,并纳入合作强度模型,从而得到长三角城市群26座城市之间的两两合作关系强度,基于Arcgis10.2软件平台,得到合作关系强度空间关系图。结果表明长三角府际合作网络空间外延不断拓展,内部都市圈合作不断加强并极化,城市群内部的竞合关系从单个城市逐渐发展到以都市圈为主体的竞合关系。然后,利用该合作关系矩阵构建0-1二值矩阵进行社会网络分析,从府际合作总体网络密度、点度中心度、中间中心度与接近中心度分析个体网络,并利用CONCOR方法得到合作网络凝聚子群。中心性与府际合作强度相似的结果,长三角城市群大部分城市的中介作用相等到大部分城市都开始出现中介能力,合作关系从间接合作逐渐转变为直接联系。凝聚子群分析可得出,2005-2007年可分为上海与南京都市圈组团、其余长三角核心16城市组团、安徽省城市组团以及盐城金华宣城组团四个子群。到了2014-2016年,凝聚子群可分为以上海为核心的南京都市圈成员以及合肥都市圈成员(除宣城、滁州)、环太湖地区城市组团、以杭州为核心的浙江省城市组团以及铜池宣组团四个子群,其中铜池宣组团与其他三个子群之间不存在联系。接着,通过理论分析合作的直接效应以及契约完全性的间接效应对城市经济规模的影响机制并提出相关假说,构建计量模型,并利用面板数据对假说进行检验,得出府际合作强度、契约完全性以及府际合作强度与契约完全性的交叉项均显著为正,说明了三者都提高了城市的经济规模。其中,交叉项显著为正说明了府际合作随着契约的完全性不断增强对城市经济规模产生正向影响,验证了契约的完全性对合作效果有重要影响的假设。最后,根据长三角府际合作现状以及本文得出的结论,从边界效应、制度性、交易成本、科层制、政府市场关系五个方面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针对本文所存在的不足,提出可以进一步改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