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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社会失能老人规模日益扩大、代际关系失衡及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的社会背景下,农村失能老人家庭养老困难重重。对于农村失能老人的家庭养老进行深入探讨,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文献回顾发现:第一,目前学界对于失能老人的研究,主要集中探讨城市失能老人;第二,从代际关系考察家庭养老的研究,主要关注了“利益交换互惠”和“孝道文化”两个因素,认为代际交换失衡及孝道价值观的衰落影响了家庭养老功能的实现。当前存在的不足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农村失能老人家庭养老缺乏深入研究;二是在代际关系制约家庭养老的研究中,缺乏对代际关系制约因素的完整把握。 本文运用结构-功能理论,根据AGIL四要素分析框架,从代际关系的“利益互惠、人格共识、权利义务、价值观念”四个方面,把握农村失能老人家庭中的代际关系,并形成如下假设:农村失能老人家庭成员在失能老人养老的问题上,代际之间在利益上越是能形成互惠,在养老目标,手段及结果的评价标准上越是能达成共识,在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上越是能公平,在养老价值观上越是有共享的观念,那么失能老人家庭中的代际关系就越和谐,失能老人家庭养老效果就越好。 本文选取湖北恩施市B村为调研地点,进行实地研究,运用访谈法及观察法,收集B村失能老人家庭养老的第一手资料。运用内容分析、归纳法分析资料。 本文的内容由六章构成。第一章,介绍B村失能老人家庭养老的基本概况。第二章到第五章,分别考察失能老人家庭养老中“亲代与子代之间的互惠性”状况,“亲代与子代之间对于养老目标、养老手段及养老结果评价标准方面的共识性”状况,“亲代与子代在权利与义务方面的平等性”状况,以及“亲代与子代之间在养老价值观上的共享性”状况。 第六章则基于上述考察,指出B村失能老人家庭养老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尝试性提出解决失能老人家庭养老问题的措施。研究发现,B村失能老人家庭养老的主要问题包括:1.代际关系缺乏互惠性,亲代对于子代在劳务和情感上的付出,并未得到相应的回报。2.代际之间权利—义务缺乏平等性,子代承担的义务少,但是享受的权利却很多,亲代则刚好相反。 导致农村失能老人家庭养老中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代际之间对于养老目标、养老手段及养老结果评价标准缺乏共识,子代在履行赡养义务时,容易忽视失能老人养老的悲惨处境。而其中,更深层的原因是代际之间在养老价值观上缺乏共享性,观念的问题决定了代际之间缺乏共识性。针对上述问题,可从两个层次入手进行改善:1.通过村庄孝道文化价值观的构建,使村庄中代际之间在孝道文化价值观上实现共享;2.通过基层政府、村委会、村相关社会公益组织、农村社会工作机构等各方共同帮助,实现代际之间在失能老人家庭养老的“养老目标、养老手段及养老结果的评价标准”上形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