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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法学方法论将司法活动假设为“双眼在现实与法律中流转”,并“依法律为准绳,以现实为依据”做出合法性与合理性兼得的审判。但若将这一理念带入现实,研究者就会发现司法机制往往受到更多因素的影响。自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开始,司法审判研究在近几年成为了新的研究重点。目前,国内的司法方法论研究大部分归属于德日范式,规范分析与价值判断的色彩浓厚。少部分归属于英美研究范式的法经济学、法社会学研究目前停留在理论的介绍与探索阶段,缺乏进一步的实证检验。面对此类问题,法学研究者提出量化司法研究,以研究诸多影响因素环绕下的司法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司法模型作为量化司法研究的重要方法论,20世纪50年代从美国诞生,至今成果显著,已经成为一项成熟的研究方法。但在我国,由于量化司法研究的起步较晚通过司法模型的建立来进行大数据下对司法判决的规律探寻的方法在以往的实证研究中不被重视。因此,在司法方法论研究中,假设——模型——验证模式的实证研究在我国几近空白。基于这一现状,本文将以征地拆迁案件作为范本,以构建具有普遍性与可重复性的司法模型作为研究重心,完成假设——模型——验证范式的实证检验,为目前的司法研究提供实证上的方法论。研究者结合法学与土地科学,选取2242份征地拆迁判决书,通过对近几年的征地拆迁案件的司法判决生产的考察,对长三角内征收拆迁冲突案件中的法官判决规律与干扰因素进行挖掘与机理研究,并对判决结果进行逻辑推演。研究者通过司法知识体系对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等网络资源中的大样本判决书数据进行统计、筛选与整合,利用司法模型理论构建长三角内征收拆迁冲突的判决影响因素的司法模型,分析长三角征收拆迁冲突的判决影响因素与判决过滤,最终得出长三角征收拆迁冲突的判决逻辑和影响因素的发生机理。分析结果展示了以下几种状况。(1)从征地拆迁案件的管辖权观察,审判机关在判决中会优先采用一般策略对案件进行形式审查。在受到外部压力或形式审查失效时,审判机关会采取全面审查的策略。(2)从行政主体的身份与职权观察,被诉机关的层次与行政定位对法院的审判策略选择有着较大影响。高职权关联部门与高层级部门或采取迎合或采取强硬的方法,使得法院对审判策略的选择符合行政机关的预期。(3)从行政相对人的诉求进行观察,某些诉求的胜诉率远高于平均胜诉率。原告通过连续诉讼、联合诉讼等方式,迫使法官偏离一般的形式审查策略而进行全面审查。策略模型的分析展现了以下的结论:管辖权、行政主体的身份与职权、原告的诉求选择与诉讼方式,均会影响法官对诉讼策略的选择。原告与被告自身会运用各种方法进行博弈,使得法院最终的策略选择符合自身的利益与预期。从理论上,本文的司法实证研究路径具有可重复性、可验证性和科学性。这一论文的数据与结论,不仅可以一定程度上为同质及相似的法学问题在方法论上阐释新的研究进路,也同样可在一定程度上回应其他部门法的量化法学研究,也为司法部门的判决提供一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