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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韵生动的生命形式”这一理论命题是中西美学及文艺理论融合的结果,它将中国传统美学中的“气韵生动”命题与西方20世纪美学中的“生命形式”论相结合,认为“气韵生动的生命形式”是文学文本理想的存在形式。文学翻译是一种独特的文艺创作形式,因此,文学译本也应该是“气韵生动的生命形式”。本文由引言、正体、结语等部分组成。“引言”部分对于本文选题的原因、采用的方法、语料来源、主要内容、写作本文的意义以及创新之处等作了介绍。“正体”共分四章。第一章中对中国气韵理论和西方生命形式论进行必要的介绍,进而阐发其对文学翻译的启示。“气韵”范畴,最早见于南朝画家谢赫的《古画品录》。“气韵”用于论文,最早见于南朝梁史家萧子显的《南齐书·文学传论》,此后的千百年来,“气韵”问题成为各门艺术中共同关心的一个美学命题和研究重点。生命形式论,是指由德裔美国学者苏珊·卡纳斯·朗格提出的生命形式理论。中国学者认为,“只有用‘气韵生动’一词修饰和限制生命形式,才能更好地概括艺术作为生命形式的特征。”“气韵生动”论和“生命形式”论对文学翻译的启示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总结了以下几方面:一、译者始终要有“生命”意识;二、译者要使译文成为“生气灌注”的有韵味的整体,注重表现原文超越性的审美追求;三、“气韵生动”、“气韵天成”的一个重要内涵是作品的“自然”特征,译者要在完全自由的状态下进行翻译,并且要让人觉得整个译本“浑然天成”,没有丝毫的斧凿痕迹。第二章中论述了“文学翻译中传达气韵之美的重要途径:语音和语义的巧妙配合”。提起语音修辞,人们首先想到的是诗歌创作,而且对语音修辞的理解也局限于个别语音手段的运用上。本文所持的观点是,语音修辞是广泛存在的。任何一篇可以称为“语言的艺术”的文学作品,都是语音和语义的完美结合体,翻译成别国文字,语义部分保留了下来,而语音部分则需要“重组”。译文成败的关键,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要看语音是否同原文一样很好地配合了语义的表达,是否传达出了原文中语音和语义高度协调下产生的气韵之美。本章首先对“语音在文学创作及文学翻译中的作用”做了论述,继而从“声韵的协调”和“节奏的配合”两方面结合具体译例进行了分析。第三章论述了“气韵生动”的艺术美类型及其翻译中语音修辞的运用。本文把“气韵生动”的艺术美分为“气盛之美”和“气柔之美”。“气盛之美”表现出的是雄壮昂扬的壮美,而“气柔之美”渲染出的是清丽静雅的优美。文中结合译例具体分析了这两种不同类型的气韵之美,并阐述了在翻译中如何从语音上进行配合。第四章论述了“气韵生动”的译文表现出的艺术效果,本文将其主要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情景交融。中外文论及美学理论把“情”看作是文学作品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翻译时应该注意的是,“情”与“景”的融合,是内在的统一,而不是外在的拼合。语音有很强的表“情”功能,是渲染气氛、烘托意境的一个重要手段。二、虚实相映。文学作品中,逼真描写的景、形、境等具体的事物,称为“实境”;由实境诱发的审美想象空间称为“虚境”。虚境是艺术创造的意向和目的,体现着艺术作品的审美效果,它制约着实境的创造和描写,同时,虚境要通过实境的具体描写来表现,它是在实境生动直观、惟妙惟肖基础上的升华。文学翻译中,首先要通过原文的实境感受它的虚境,然后在这种虚境的指导下,用译文语言去生动刻画实境。气韵生动的作品都是虚实相映的。三、浑然天成。“气韵”理论的一个重要内涵是它的“自然”属性。所谓“自然”有这么两方面的含义:首先是艺术作品形式上的自然性特征。优秀的文学译本应该让读者感觉不到丝毫的“人工”痕迹。其次,“气韵生动”还意味着艺术家主体思想精神上的解放和自由。文学翻译中,译者应该在自然的精神状态下,创作出“浑然天成”的文学译本。“结语”中对论文的主要内容做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