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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简述了增值税的发展和中国新增值税的特点,阐述了目前中国增值税负担的基本情况以及研究增值税税负的意义;通过对新税制实施以来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收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增值税名义税负和经济税负以及商品供求弹性系数的测算方法,用这些方法测算出1996年度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名义税负和经济税负以及各待业的供求弹性系数;根据测算结果,详细分析了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同行业、不同经济性质和不同区域之间的增值税名义税负以及引起名义税负不均的原因,比较分析了增值税的名义税负和经济税负,由此得到一个重要结论:在一般情况下,深圳市增值税名义税负较高的行业其名义税负大部分或全部都能向前转嫁给需求者;而增值税名义税负较低的行业,其名义税负只能向前转嫁小部分或不能向前转嫁.在此基础上,该文还总结了深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归缩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