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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将“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之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再次提出要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中央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政策文件接二连三地制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