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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世界金融业混业经营发展的大趋势下,以前旧有的分业监管模式及风险管理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金融创新和混业经营的需要,同时,在借鉴和吸取发达国家在金融危机发生时有关金融混业经营监管模式及风险管理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改革旧的金融体制,进而探索出我国混业经营监管模式及风险管理的实施途径。金融控股公司,作为当代金融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符合金融业混业经营发展的大趋势,本文就以金融控股公司的角度来对我国的混业经营监管作一定程度的探索。从逻辑结构看,文章首先对混业经营监管作了阐述和介绍,并论证了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的基本价值取向、混业经营监管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发展趋势,为进一步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措施奠定了理论基础。接着开始对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下的混业经营做了一个评析,从我国金融经营体制的变迁入手,探寻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下混业经营的空间。通过对金融混业经营组织形式及现存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种类及特点进行分析,指出金融控股公司这种组织形式是中国混业经营发展的方向。接着着重介绍了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的监管实践,以期对中国现行的金融控股公司的实践情况进行梳理,进而指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在实践中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为进一步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做实践调查。最后,针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混业监管所面临的问题,提出通过对完善监管体制、规范市场运作以及健全自律机制三个方面进行制度设计,进而把金融控股公司混业监管所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有效的归类,使得各种问题在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下得到有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