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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模式已由“投、建、管、用”一体化的模式逐渐向“投、建、管、用”职能分离的模式转化。国家有关部委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就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该《决定》的亮点之一就是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代建制。即在政府投资项目中逐步推行代建制管理模式,政府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代建单位),作为项目建设期法人,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组织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单位。此举,对各地正在进行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试点,无疑具有显著的助推作用。由此,委托代建管理模式正式应用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领域中。代建制中,工程业主和代建方通过签订委托代建合同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双方在工程建设、合同履约等方面的信息量并不对称,从而引发代建方的道德风险及其逆向选择行为等委托代理问题,降低了代建制的制度功效。由于代建制的核心是利用激励约束机制进行委托代理制度的设计和创新,因此本文将试图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从缩小代建制中委托人与代建人的利益差的角度出发,来规范代建人的行为,使代理问题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从总体上高效率地实现政府投资效益目标,使代建制这项新的制度能够得到更多人的支持,更好的满足实践的需要。全文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绪论指出了论文要研究的问题;第二章分析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必要性,建立了代建制和激励与约束机制之间的联系;第三章建立了代建制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模型,对激励与约束的条件进行讨论,在博弈论和委托代理理论的基础上,设计了代建制中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内容框架;第四章应用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代建制的二种主要模式进行比选分析,进一步论证了由竞争方式确定代建人的代建模式的合理性;第五章为结论与展望,对论文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