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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诗法》是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第十七子朱权于公元1430年即明宣德五年编成。朱权于《西江诗法》序文中,论述诗法内容为江西元代文人诗法集成之作。实际上,《西江诗法》虽为明代的诗法理论,但总体内容是南宋以及元代时期文人对唐诗进行的理论总结。通过《西江诗法》不但可以对南宋、元两个时期,唐诗理论发展状况有一定了解。而且还能对元代诗坛整体的理论思想即为“尊唐复古”和推崇杜甫有更深刻的把握。本文从三个方面来论述《西江诗法》。第一部分,分别介绍了朱权在大宁、靖难、南昌三个不同人生阶段。简洁、系统地对朱权一生所涉及到的各个领域进行梳理。在“知人论世”的基础上,对《西江诗法》编写的时间、地点、原因及《西江诗法》的版本和流传情况进行梳理。第二部分,详细研读《西江诗法》,分别从五个不同角度对诗法理论进行划分,即《西江诗法》诗源、诗宗论;立意、悟性论;字眼、用韵论;体裁论;题材论。力求多层次、多维度详尽地对《西江诗法》的诗学理论进行研究,完成论文的重点内容。第三部分,首先对《西江诗法》的诗学理论进行探源。朱权分别从严羽《沧浪诗话》、黄褧《黄氏诗法》、范德机《诗法正论》、杨仲弘《诗法家数》、揭曼硕《诗宗正法眼藏》,选取诗法内容,加之自己的诗学观点遂编成《西江诗法》。其次,主要对《西江诗法》继承前人诗学理论的原因进行论述。南宋时,诗歌弊端日益显现,且世人多认为宋代“以文为诗”甚至有论“宋无诗”。元代因延祐恢复科举后,文人士气为之一振。加之在蒙元的统治之下,汉族文人力图维持汉民族文化得以延续。元人尊唐抑宋也是因为唐诗更多的能抒发情怀,较之宋诗注重义理,唐诗更符合元代文人的精神需要。再次,论述《西江诗法》中所蕴含的“尊唐复古”,推崇杜诗的观点对明代诗坛有何影响。杜诗向来有“诗史”之称,杜甫深谙民间疾苦,也是契合于明代政治上的需要。而宋诗世人多认为“以文为诗”,需要明人对诗体加以辨析。《西江诗法》虽内容非朱权原作,但经朱权整理后,也是对南宋和元代诗法理论的一个系统归纳。更是后人了解南宋、元代诗学的一个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