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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城镇人口比例计算,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超过50%,预示着我国城镇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快速城镇化已经见到了一定的成效,在新的发展阶段上,我们应因势利导,提升城镇化发展的质量,促进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国梦的实现。因此,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的要求。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之“新”,体现在为生态、经济、社会与人的发展生产空间,并以生态、经济、社会与人的发展空间的生产促进我国城镇化质量的提升。 新型城镇化实施的现实背景决定了新型城镇化是一个多维的空间生产过程。第一,面对20世纪中后期以来,世界经济发展遭遇“增长的极限”,新型城镇化首先要进行的是地理-自然空间的生产,包括由与人直接进行能量交换的地理环境、人自身的内部空间以及人居住的空间组成的人生活的地理-自然空间和由产品生产的场所、运输的管道以及产品交换的场所组成的人生产的地理-自然空间两种形态。新型城镇化以合理划定城镇发展边界、促进人自身生态空间生产保证地理-自然空间的生产。第二,面对新世纪以来,中国已经进入过剩经济时代的现实国情,新型城镇化要进行经济-社会空间的生产。实践唯物主义开启了空间的社会转向,空间的社会性以及社会的空间性使空间生产在本质上成为社会空间的生产。在以物的依赖性为特征的当代社会,经济空间是社会空间中的核心。因此,新型城镇化要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内需等方式促进城乡生产的空间、消费的空间以及交换的空间的生产。第三,面对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中“文化需要”的凸显,新型城镇化要进行精神-人的发展空间的生产。精神-人的发展空间是一种潜在的空间形态,其生成与发展源于人的未定型性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多层次的不断发展的需要。当前,相对过剩经济时期资本的过剩呈现出侵占人的精神空间的趋势,人的精神层次需要的满足成为人的发展空间生产的关键环节。因此,新型城镇化应该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新特点生产精神-人的发展空间。 我国城镇化历史发展中的空间困境决定了新型城镇化也是一个空间修复的过程。建国以来,由于我国技术水平落后、资本市场发育尚不健全,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的城镇化模式难以发挥空间生产的作用,对资源环境、人口及土地的过度依赖破坏了地理-自然空间、经济-社会空间以及精神-人的发展空间的内在规律与秩序,造成了空间生产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过度追求“资源环境红利”,对地理-自然空间的使用与治理脱节,造成对地理-自然空间的破坏;第二,过度追求“土地红利”,忽视了农村与外界交换空间的建立,逐步缩减了城镇化中城乡的消费空间,造成对经济-社会空间的破坏;第三,过度追求“人口红利”,将人口作为物质财富积累的手段与工具,以物质生产取代人的精神空间的生产,造成对精神-人的发展空间的破坏。 面对城镇化进程中的空间困境,立足于扩大内需的现实要求,新型城镇化进行空间生产与修复主要有三条路径:文化发展、科技进步与制度创新。新型城镇化以这三条路径为推进的主轴,服务于地理-自然空间、经济-社会空间、精神-人的发展空间生产的内在要求,走出了一条城市化发展的社会主义道路。 首先,新型城镇化以发展文化生产力促进空间生产。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使人的精神文化需要逐渐升级,为文化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契机。文化生产力的发展将改变物质生产力对地理-自然空间中自然力的透支,寻求自然力的新的利用方式;将联合物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空间生产方式转变,促进新的生产、消费、市场空间的形成;将针对物质生产力难以实现对人的精神空间的自觉生产的状况,遵循人的发展规律,以占领精神-人的发展空间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文化生产力的发展内在地包含着按照社会生产的方式实现文化产业化。因此,新型城镇化应该立足于当前城乡文化生产力发展现状,以文化产业化推进空间生产,主要表现为:以文化产业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空间,促进当前我国城乡居民旺盛的文化消费需求的释放;以文化产业化生产城乡差异性空间,实现同质化的商品空间向异质性的人的发展空间回归;以文化产业化生产创意空间,让包容性的城市实现创意的空间集聚。 其次,新型城镇化以科技发展促进空间生产。科学技术的发展为空间生产提供了先进的手段和工具,然而,资本与科技的勾连却又加速了空间的破坏。新型城镇化以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力量引领科技发展的空间生产向度:引导科技的环境价值回归,保护性地利用地理-自然空间;利用科技发展吸引过剩资本,解决经济-社会空间生产中的相对过剩难题;保证科技发展服务于人的发展,满足人真实的消费需求与创造财富的真实体验。在科技力量生产空间的具体路径选择上,新型城镇化应用环保技术,优化自然资源的空间配置,释放生态治理的市场空间,打开环保民生空间;发展交通运输技术,促进空间整合,实现以时间消灭空间;推进信息化,促进空间结构的更新,完成信息空间的生产。 再次,新型城镇化以制度创新促进空间生产。当今世界,资本逻辑最大化地利用了“空间中的生产”,最大化地开辟了“空间本身的生产”,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同时也充分榨取了自然界的自然力、人的自然力和社会劳动的自然力,造成自然、人、社会空间脱离了自身发展的逻辑,成为空间不正义的牺牲品。空间生产的正义转向反映了社会正义在空间上的布展。新型城镇化以生产正义与分配正义的辩证统一克服资本逻辑的负效应,促进空间正义的实现,具体表现为:坚持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农村的协调发展,以合理的空间利用方式,规避“环境—贫困”陷阱,寻求环境正义的实现;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以土地使用权资本化促进土地生产能力的激活,彰显人的空间权利;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从农民到市民的空间身份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