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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三个平面语法理论为指导,坚持形式与语义结合、静态与动态结合的原则,借鉴认知语言学、方言、汉语史、英语语法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对现代汉语虚词“的”及其相关问题做了较为系统的探讨。力争使“的”字研究既具有理论性又具有可操作性,既具有描写性又具有解释性,从而在继承前人有关“的”字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全文共分五章,外加前言和结语两个部分。前言介绍研究范围、研究意义、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以及语料的来源。第一章和第二章讨论“的”字的分类问题。从句法上看,“的”字分布于偏正结构和非偏正结构两个层面,因而可分为两类:前者记作“的1”,后者记作“的2”。从语用上看,“的”字功能是同一的:逆向凸显其前面的某个成分。常说的结构助词“的”和“地”实际上是“的1”的变体:都分布于偏正结构,表示偏项对正项的修饰;所不同的是前者分布于体词性偏正结构,后者分布于谓词性偏正结构,因而二者可以合并。句尾的“得”常写作“的”,但总体上“的”与“得”不宜合并。状态形容词“AA的”和“ABB的”中的“的”是后缀,不属于本文讨论的范围。第三章论证“的”字结构是语境的产物。"的"字结构实际上是名词性偏正结构的语境变体,其后面隐含了一个中心语,可以用“X的(Z)”表示。X对Z产生上位制约,上位制约产生上位所指——若干项与X词汇意义有关的类指意义。上下文对Z产生下位制约,下位制约产生下位所指——从上位所指中选定的单一而确定的所指(常常是所选所指中的一个具体概念),并取消其他所指。上下文对Z所指的凸显度有调控作用。如果上位所指中有一项高凸显度所指,“X的(Z)”单说时可以成立;否则不能成立。单说不能成立的“X的(Z)”在上下文中有可能成立。上位的高凸显度所指在下位可能成为低凸显度所指,从而被取消;上位的低凸显度所指在下位可能成为高凸显度所指,从而被选定为下位所指。第四章讨论“N1的N2”结构。“N1的N2”内部可以有属性关系和领属关系,而“N1N2”内部只有属性关系,没有领属关系。内部为领属关系时N1是有指的,为属性关系时N1是无指的。本章还分析了“N1的N2”结构产生歧义的条件和动因。论证了内部不含明显修饰与被修饰关系的“N1的N2”也属于偏正结构。第五章讨论“N的V”。从词类划分的实际操作方法这个方面分析了为什么V在语义上表示指称,在句法上却仍应看作动词的真正原因。从名词性偏正结构的句法规则和V指称定指事件这两个方面分析了V不能接后续成分的原因。本章还把“N<WP=6>的V”与主宾位置上的“NV”做了比较:前者具有名词性和指称性,后者具有谓词性和陈述性。结语主要归纳本文的创新点并指出不足之处。